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 执行标的5543.85万元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26日,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粤05执972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5543.85万元。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为1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少平,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锂电池原材料及零部件、锂电池生产设备、电力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洞察股权穿透数据显示,该公司由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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