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门大东方百货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 执行标的1424.86万元

2021-10-12 06:28:19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10月9日,南通海门大东方600327)百货有限公司被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苏0684执3641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424.86万元。

  南通海门大东方百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虞洁,经营范围: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零售;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摄影器材、钟表、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文化办公用品、体育用品、金银首饰、珠宝、五金交电、自行车、电动车、电子产品、通讯器材及设备(除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的安装、维修;金饰品的修理加工;缝纫服务,验光、配镜服务,摄影;钟表修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咨询、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停车场管理服务;自有柜台的出租。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印刷品广告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美甲服务。

  企洞察股权穿透数据显示,该公司由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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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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