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上市公司公告(5月22日)

2023-05-22 08:47:32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力诺特玻2022年年度每10股派2元  股权登记日为5月26日

  力诺特玻301188)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方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2324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48.20万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9.85%,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29日。

  据力诺特玻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8.22亿元,同比下降7.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7亿元,同比下降6.51%;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50元,去年同期为0.70元。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玻璃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有药用包装玻璃、耐热玻璃和电光源硬料玻璃等系列。公司是中国日用玻璃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玻璃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玻璃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单位。

  (数据来源:同花顺300033)iFinD)

  东方铁塔2022年年度每10股派4.1元  股权登记日为5月29日

  东方铁塔002545)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方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124406.2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0亿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61.86%,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30日。

  据东方铁塔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36.16亿元,同比增长29.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25亿元,同比增长104.12%;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66元,去年同期为0.32元。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钢结构和铁塔类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电厂钢结构、石化钢结构、民用建筑钢结构、输电线路铁塔、广播电视塔、通信塔等。2019年,公司参建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世界最大单口径、最灵敏的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重大工程项目(“中国天眼”),荣获“鲁班奖”。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ST摩登实控人林永飞取保候审

  5月21日,ST摩登002656)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通知,公安机关对其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3年5月11日起算。

  ST摩登表示,林永飞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金道科技2022年年度每10股派5元  股权登记日为5月26日

  金道科技301279)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方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10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0.00万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61.25%,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29日。

  据金道科技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6.54亿元,同比增长2.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163.86万元,同比增长2.62%;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89元,去年同期为1.06元。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专注于工业车辆变速装置行业,主要从事各类叉车等工业车辆变速装置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车辆的传动系统,具体包括机械传动变速箱、液力传动变速箱、电动叉车变速箱、工程机械变速箱、主减速器、桥箱一体以及叉车配件等。公司叉车变速箱产品主要搭载于内燃、电动叉车,所配套的主要企业均为相应领域的知名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先后被评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精品制造、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等,并通过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浙江交科002061)2022年年度每10股转4股派1.7元  股权登记日为5月26日

  浙江交科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方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185652.7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6亿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20%,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29日。

  据浙江交科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464.70亿元,同比增长0.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78亿元,同比增长62.96%;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94元,去年同期为0.70元。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基建工程业务。基建工程业务主要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地下工程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承揽施工、养护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亚太科技2022年拟每10股派2.5元 5月26日除权除息

  亚太科技002540)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6日。

  亚太科技2022年年度每10股派2.5元  股权登记日为5月25日

  亚太科技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方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122213.2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6亿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45.19%,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26日。

  据亚太科技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67.29亿元,同比增长11.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76亿元,同比增长47.61%;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55元,去年同期为0.37元。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高性能铝挤压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汽车用精密铝管、专用型材和高精度棒材,具体包括空调管、水箱管、复合管、盘管、型材、棒材、制动系统用铝型材等。公司注重产品品质,已获得BS EN ISO 9001:2015/EN 9100:2018(技术等同于AS9100D)航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等多项体系认证,子公司亚通科技还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联合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荣誉。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华立科技2022年年度每10股转3股  股权登记日为5月29日

  华立科技301011)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方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11284.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股,不派息,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30日。

  据华立科技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6.05亿元,同比下降3.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121.55万元,同比止盈转亏,去年同期为5253.5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63元,去年同期为0.53元。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游戏游艺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运营。公司的主要产品有游戏游艺设备、动漫IP衍生产品、设备合作运营、游乐场运营。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款产品荣获国家游戏产业年会的最高奖项“中国动漫游戏行业金手指奖”,公司连续多年获得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企业奖”、“产品研发先进单位”,并在2019年11月被广州文化产业交易会评为“2019年广州文化企业50强”单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目前拥有146项国内注册商标权,118项专利权,123项软件著作权,公司产品具有较高市场竞争力。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川宁生物2022年年度每10股派0.93元  股权登记日为5月26日

  川宁生物301301)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方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2222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3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7亿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50.23%,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29日。

  据川宁生物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38.21亿元,同比增长18.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12亿元,同比增长269.58%;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21元,去年同期为0.06元。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物发酵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7-ACA、D7ACA和7-ADCA)、青霉素中间体(6-APA和青霉素G钾盐)和熊去氧胆酸粗品。发行人的创新取得了诸多荣誉,发行人入选工信部2017年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成为新疆首家入选医药企业;发行人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名单;发行人荣获2016年“十二五全国轻工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称号。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九阳股份2022年年度每10股派3元  股权登记日为5月29日

  九阳股份002242)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方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76301.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9亿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43.23%,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30日。

  据九阳股份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101.77亿元,同比下降3.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30亿元,同比下降28.98%;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70元,去年同期为0.97元。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小家电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有豆浆机、电磁炉、电饭煲和料理机等厨房小家电产品,其中,豆浆机、破壁料理机、榨汁机、面条机和空气炸锅等主要优势品类牢牢占据市场第一的位置,其他大部分品类位列行业前三。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东方铁塔2022年拟每10股派4.1元 5月30日除权除息

  东方铁塔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1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0日。

  九阳股份2022年拟每10股派3元 5月30日除权除息

  九阳股份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0日。

  浙江交科2022年拟每10股派1.7元转4股 5月29日除权除息

  浙江交科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9日。

  沃特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同意

  沃特股份002886)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8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高乐股份子公司与五凌电力就新能源领域达成战略合作

  高乐股份002348)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新能源”或“乙方”)与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或“甲方”)于2023年5月20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合作期限为自签约日起三年,如需提前终止需经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相互同意。

  其中,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为主,双方发挥各自资源、规模、技术等方面优势,结合双方自身战略和当地资源禀赋共同申报开发新能源项目或以甲方名义申报新能源项目;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方面合作,乙方支持甲方优先在乙方公司、产业园开发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并提供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充电桩、供冷供热等一体化项目。

  青龙管业中标5.02亿元预应力钢简混凝管(PCCP)采购项目

  青龙管业002457)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某供水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公司为某预应力钢简混凝管(PCCP)采购II标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5.02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9.49%。

  棕榈股份继续保留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棕榈股份002431)发布公告,2023年5月16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关于公布第十次检测合格和递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农产发【2023】3号),通知显示:按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2〕5号)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2019年认定、2020年监测合格和递补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开展了监测。经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开展初步监测、遴选推荐,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评审,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议,网站公示递补企业名单,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测合格,继续保留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资格有效期到下一次监测结果公布前。

  北斗星通定增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准

  北斗星通002151)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双枪科技股东科发海鼎等拟减持不超1.67%股份

  双枪科技001211)发布公告,公司特定股东宁波科发海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发海鼎”)、杭州科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发创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9.92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7%。

  东莞控股同意解除轨道1号线PPP项目合同

  东莞控股000828)发布公告,2019年2月18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出资参与设立了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一号线建设公司”),一号线建设公司与东莞市发改局(后变更为东莞市轨道交通局)签署了《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轨道交通1号线PPP项目。

  近日,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向一号线建设公司发来关于解除《PPP项目合同》的通知,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同意一号线建设公司与东莞市轨道交通局解除《PPP项目合同》。下一步,公司仍需与东莞市轨道交通局等各方开展解除《PPP项目合同》的谈判、签署正式解除合同等工作,谈判所需时间、解除协议具体内容等尚存在不确定性。

  湖北宜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湖北宜化000422)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美达股份拟投设子公司开拓创新性业务等领域

  美达股份000782)发布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广东省江门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作为公司差异化产品、新材料产品生产经营,开拓创新性业务等领域的承载主体,以契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

  川宁生物2022年度拟每10股派0.93元 5月29日除权除息

  川宁生物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9日。

  力诺特玻2022年:拟每10股派2元 5月29日除权除息

  力诺特玻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9日。

  华立科技2022年:拟每10股转3股 5月30日除权除息

  华立科技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0日。

  ST摩登: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取保候审

  ST摩登5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通知,公安机关对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3年5月11日起算。林永飞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ST紫鑫: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

  *ST紫鑫002118)5月21日晚间公告,5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6元/股,首次低于1元/股。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ST摩登:公司实际控制人取保候审

  ST摩登公告,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通知,公安机关对其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3年5月11日起算。林永飞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两连板名臣健康: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名臣健康002919)5月21日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告称,经核查,公司除了接到社会公众股东刘晓伟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告知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青龙管业:又一重要项目中标,全国布局合理助力订单承接,保障业绩增长

  青龙管业2023年5月2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中标某预应力钢简混凝管(PCCP)采购II标的,中标金额5.02亿元。截至目前,2023年公司中标金额已达11.60亿元,占公司2022年营收约45.07%。通过今年的一系列中标事件,预计将会对公司2023年至2025年业绩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

  在公司自身发展方面,目前青龙管业已在宁夏、新疆、河北、天津等全国多地设立了子公司,各区域市场生产基地产品结构齐全,生产资料可实现区域调配,可以发挥集中采购、集中研发等规模化优势,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基于公司全国化的业务布局,现阶段公司在手订单充裕。公司在近期机构调研时披露,2022年结转至2023年混凝土管道合同金额为15.11亿元。未来公司将紧抓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机遇,加深华东和华南的市场布局,在已进入的省份进行深耕细作,在其他区域积极寻找突破口。

  在行业政策方面,2023年4月14日,水利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第一季度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展和成效。一季度全国新开工水利项目7,239个,较去年同期增加1,948项;其中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11项,包括四川三坝水库、云南腾冲灌区等,总投资规模476亿元,较去年同期多6项,多增投资规模252亿元。一季度全国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898亿元,同比增加76.2%。其中,广东、云南、河北、福建、浙江、四川等6个省份完成投资额均超过100亿元。一季度全国落实水利建设投资4071亿元,同比增加15.6%。目前,多省公布2023年水利投资计划,投资金额较2022年大幅提升。其中,广东省本年计划投资金额最高,达1005亿元。而公司的可转债项目就是在广东实施建设,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开拓华南地区市场,进一步拓宽下游客户,助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此外,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重点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企业产量的通知》,青龙管业在2022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企业产量评比中排名第一。自2015年起至今,青龙管业连续八年(2015年――2022年)获行业评比第一名。由此可见,青龙管业在PCCP领域的龙头地位。目前,水利工程建设如火如荼发展,而PCCP是水利工程的重要应用领域,青龙管业作为全国输节水领域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同时又是PCCP业务领域的标杆企业将获益明显。(秦声)

  华侨城A回复深交所问询函: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规

  5月20日,华侨城A发布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在4月22日,深交所向华侨城A发出问询函,要求说明2022年净利大额亏损、大幅计提存货跌价原因等11个问题。

  华侨城A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767.67亿元,净利润亏损109.05亿元,出现上市15年来的首次亏损。据悉,巨额亏损的原因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约127.05亿元;其中,仅存货跌价减值就高达115亿元。

  “在回复深交所的问询函中已对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回复,具体情况可关注公告内容。”华侨城A董秘办相关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在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华侨城A说明房地产业务毛利率小幅增长但净利润大额亏损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以及结合经营活动现金流等相关指标,分析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华侨城A在回复中表示,净利润大额亏损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对存货项目进行了全面盘查和评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另一方面,公司投资的联营、合营企业多数为与房地产业务相关的项目,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进一步调整,部分联营、合营企业在报告期内产生了较大的经营亏损。

  同时,该公司还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1281亿元,较年初减少110亿元,其中短期债务213亿元,较年初减少60亿元,现金短债比1.53,维持较好安全边际,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华侨城A地产结转规模较少且毛利率下滑,2023年第一季度再次出现亏损。全年来看,随着地产结转规模的释放和旅游业务的复苏,预计公司归母净利润有望扭亏。”华泰证券分析师陈慎认为。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合规

  公司在回复公告中提到,华侨城A在2022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总共115亿元,存货减值项目项目共计36个,其中,计提减值金额5亿元以上共5个项目、2亿元至5亿元共14个项目、2亿元以下共17个项目。深交所要求其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合规性。

  “公司对2022年年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在可变现净值测算过程中,重要假设及关键参数的选取标准及依据,与2021年相比不存在较大变化。公司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合规。”华侨城如是回复。

  据悉,2022年,华侨城A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0亿元至25亿元。该公司解释道:受市场调整影响,公司参股的部分地产项目减值迹象明显,投资的禹州地产、深圳侨恒一号投资企业等项目资产减值产生较大亏损,按照股权比例核算的投资亏损约为23.5亿元。

  华侨城A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中表示,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结构稳定,风险可控。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为74.39%,较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各项主要经营资产占总资产比无重大变化。有息负债128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0亿元,短期负债213亿元,较年初减少60亿元。

  据悉,今年以来,华侨城A两大主营业务有所回升。2023年1月-4月,华侨城A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32.2亿元,同比增长27%;旗下文旅企业合计接待游客近3200万人次,同比增长约97%。

  “随着行业形势转好,公司在2023年有足够的信心实现文旅业务稳中求进,持续向好发展;同时,将积极努力夯实资产质量,争取资源质量、资产质量和经营质量方面的提升。”华侨城A总裁王晓雯对外表示。

  东莞控股:同意解除轨道1号线PPP项目合同

  东莞控股5月21日晚间公告,近日,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向一号线建设公司发来解除《PPP项目合同》的通知,公司拟同意一号线建设公司与东莞市轨道交通局解除《PPP项目合同》。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是公司作为社会资本牵头方参与投资的轨道交通项目。根据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发来的通知,项目自实施以来,因城市规划变更等原因,项目建设总投资、交通网络规划等发生了较大调整,相比于合同订立时的基础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存在困难。

  双枪科技:科发海鼎及科发创投拟合计减持不超1.67%股份

  双枪科技5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特定股东宁波科发海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科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119.92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7%。上述科发海鼎、科发创投互为一致行动人。

  豪尔赛:中标2.38亿元夜经济生活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豪尔赛002963)5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南安市西溪两岸夜经济生活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的中标人,中标金额2.38亿元。

  第一大供应商曾为第一大客户 南华生物:宏源热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近日,南华生物000504)(SZ000504,股价11.03元,市值34.37亿元)披露了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深交所此前下发的年报问询函指出,公司2022年第一大供应商岷县宏源清洁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热力)曾为公司2020年第一大客户。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宏源热力既为公司供应商又为公司客户的主要原因,以及相关订单是否存在商业实质。

  南华生物回复称,宏源热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宏源热力进行设备销售及安装,是公司正常业务之一,同时为了运营供热业务,需要租赁宏源热力的管网,双方交易有商业实质,不存在自买自卖情形。此外,南华生物还将宏源热力坏账计提比例由20%增加至50%,深交所也对坏账计提相关事项进行了问询。

  5月19日,南华生物股价报收11.03元/股,小幅下跌0.81%。值得注意的是,近几个交易日内,南华生物股价一直在11元/股上下小幅波动。

  去年第一大供应商曾是原第一大客户

  南华生物主营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两个板块的业务,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其中,公司生物医药板块业务主要包括干细胞、免疫细胞储存及技术服务、干细胞应用研究、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等,节能环保板块业务主要包括对外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污水处理业务。

  2022年,南华生物实现营收2.00亿元,同比增长27.92%,归母净利润为-1269万元,同比亏损有所收窄,公司连续两年陷入亏损。截至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03亿元,坏账准备为4414万元;同时,公司将宏源热力账面余额为7009万元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由20%增加至50%,披露的计提理由为“款项逾期,信用状况发生变化”。

  年报显示,宏源热力为南华生物2022年第一大供应商,上市公司对其采购金额为285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26.64%。而根据南华生物4月2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宏源热力为公司2020年第一大客户,公司对其销售额为717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40.87%。此外,宏源热力还为公司2021年第二大供应商。

  第三方平台查询信息显示,宏源热力成立于2018年5月,经营范围包含城市集中供热、供热管道工程施工维护等,两大股东李玲玲、张永分别持股70%、30%。而据南华生物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与宏源热力还处于一起诉讼中: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之孙公司岷县万洁热力有限公司向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宏源热力支付偿还超额代付款1242万元及利息。

  在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南华生物说明宏源热力既为公司供应商又为公司客户的主要原因,以及宏源热力是否为公司关联方、相关订单是否存在自买自卖情形、是否存在商业实质。

  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接近200万元

  在回函中,南华生物表示,2020年,公司与宏源热力签订了《岷县集中供热改扩建设备采购及技术合同》及《岷县集中供热改扩建技术服务及安装工程合同》,2020年度分别取得设备含税销售收入4857万元、安装及工程含税收入3137万元。

  “公司计划通过先向宏源热力租赁管网及购买热源的方式,逐步解决与宏源热力的应收款问题,并寻求逐步介入城市供热运营业务,拓展新的业务收入来源。2021年9月,岷县发改委授予公司一个供热年度的临时收费权,公司正式运营供热业务。”南华生物称。

  南华生物提到,根据公司与宏源热力签署的《岷县集中供热项目供热配套设施租赁协议》和《供用热协议》,公司运营供热业务需支付宏源热力管网租赁费600万元/年、热源购买费约3000万元/年,实际结算金额3119万元(含税);供暖季时间是2021年11月1日~2022年3月31日,分别在2021年确认两个月的购热成本、租赁成本合计为1544万元,2022年度确认三个月各项成本合计为2857万元,故2021年和2022年宏源热力系公司供热业务的供应商。

  南华生物表示,宏源热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宏源热力进行设备销售及安装,是公司正常业务之一,同时为了运营供热业务,需要租赁宏源热力的管网,双方交易有商业实质,不存在自买自卖情形。

  对于宏源热力相关款项的减值事项,南华生物表示,宏源热力仍处于持续运营中,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宏源热力将在岷县投资建成的一批管网、热源换热站等供热资产设施作为公司应收款项提供抵押担保,宏源热力信用状况与商业银行次级贷款主体信用状况类似,因此公司按照50%计提坏账损失,计提充分且合理。

  今年第一季度,南华生物营收为3474万元,同比下降46.40%,归母净利润为-198万元,同比下降1335.77%。5月18日下午,南华生物相关人士在电话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季度业绩下滑主要系上年同期有供热业务收入,今年一季度无该项收入;对于全年的业绩展望,其仅表示公司在正常开展业务。

  高乐股份:子公司与五凌电力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高乐股份5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与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三年。双方将在新能源资源开发、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产品、技术服务、资本等方面展开合作。

  龙泉股份:中标4.55亿元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采购项目

  龙泉股份002671)5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招标人某供水有限公司与其招标代理机构联合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Ⅰ标”的中标单位,中标价4.55亿元(含税),约占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45.66%。

  青龙管业:中标5.02亿元预应力钢简混凝管采购项目

  青龙管业5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某供水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公司为某预应力钢简混凝管(PCCP)采购II标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5.02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9.49%。

  振东制药:延期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

  5月21日,振东制药30015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14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振东制药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3年5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现因部分回复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将延期至2023年5月28日前回复年报问询函。

  这家公司实控人被警方取保候审,此前曾将公司拖入民间借贷纠纷案

  ST摩登5月21日晚间公告,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通知,公安机关对其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3年5月11日起算。ST摩登表示,林永飞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ST摩登并未披露林永飞被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不过此前一起由林永飞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曾将ST摩登卷入其中。

  2018年4月20日,周志聪与林永飞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林永飞向周志聪借款人民币1亿元。2019年1月18日,林永飞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共欠周志聪1.5亿元(其中5000万元另案处理),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结清,并以ST摩登名义承诺为借款本金1500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终,因林永飞无法按期还款,周志聪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

  经ST摩登核查,上述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公司用章审批程序,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时任法定代表人林永飞在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情况下,越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的个人代理行为。

  2020年7月,广东中院一审判决,林永飞向原告周志聪偿还借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以1亿为本金,按年利率15%,自2018年4月26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被告ST摩登对林永飞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所判决债务的二分之一向原告周志聪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一审判决,ST摩登及周志聪不服,均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2022年5月16日晚,ST摩登公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根据二审判决,一审法院判决涉案担保无效正确,但认定ST摩登存在过错,判决其对林永飞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依据,广东高院予以纠正。

  除此之外,监管部门在2022年1月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ST摩登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以预付账款、预付投资款、预付工程款、现金混合管理等形式,通过供应商、加盟商等账户,累计向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约2.47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借款或投资给其子公司、其他股权投资、支付瑞丰集团日常费用或工资等方面。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林永飞作为ST摩登时任董事长,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组织指使相关人员以ST摩登及其子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并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移至控股股东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提供担保,也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相关情况,并签字保证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林永飞除依据上述身份实施违法行为外,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存在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近日,ST摩登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悉,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3年5月30日10时至2023年5月31日10时止在“京东网”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拍卖林永飞持有的公司16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票,此次可能被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2.25%。ST摩登表示,相关拍卖及被动减持完成后,林永飞、瑞丰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可能存在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的情况。

  虚构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 合众思壮及相关责任人收千万元罚单

  5月21日晚间,合众思壮00238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18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给予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警告处分及合计1250万元的处罚。

  合众思壮表示,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就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合众思壮主要产品为北斗高精度业务、北斗移动互联业务和时空信息服务。此次合众思壮违法事实中最受投资者关注的,是其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

  证监会查明,合众思壮将与隋某力共同投资的联营企业北斗导航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以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为名,与隋某力实际控制的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验收交付等事宜,与隋某力指定企业开展自循环业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合众思壮以为北斗导航及其子公司南京元博中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加工服务为名,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实际却不承担加工角色,不提供任何有附加值的技术,而是作为出资方,以垫资方式提供资金,以可组织的资金规模确定订单量,利润空间提前确定且基本恒定。专网通信业务对合众思壮而言没有业务实质,但合众思壮却将其披露为通导一体化业务。通过上述运作,合众思壮虚增2017年至2020年收入金额9.39亿元,虚增成本金额5.1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27亿元。

  此外,合众思壮还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以及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等违法事实粉饰业绩。

  合众思壮的违法行为导致其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15.81亿元,累计虚增成本11.78亿元,虚减财务费用1.1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鉴于以上事实,证监会认定合众思壮公告的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决定对合众思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信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财务部总监袁学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侯红梅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就合众思壮财务造假、违规信披等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是对合众思壮及核心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有处罚,是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诚信经营的必要之举,也将对其他上市公司起到警示作用。”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首席投资顾问邢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合众思壮因虚增营业收入、成本和利润受到证监会处罚,相关主体责任人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资金处罚,彰显证券市场的法律威严和公正性,起到一定震慑作用。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高管应该以身作则,增强法律意识,积极投身于公司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而非采取非法手段粉饰财务报表。”

  国统股份中标4.61亿元相关PCCP采购项目

  国统股份002205)发布公告,公司日前参与国内某PCCP采购项目的竞标,近日,公司收到该工程业主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中标该工程第三标段,中标金额人民币4.61亿元。本次中标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74.28%。

  沪宁股份拟参投国科浩宇基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沪宁股份300669)发布公告,公司拟与相关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苏州国科浩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国科浩宇基金”),国科浩宇基金总出资额不超过4亿元,其中沪宁股份认缴出资不超过2800万元。国科浩宇基金主要拟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包含高端制造业、光电子成套设备、集成电路等产业。

  公告称,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国科浩宇基金,将促进公司获得更多的外延发展和合作机会,尤其是向战略新兴方向转型升级方面,可以更好发挥公司创新优势和产业化落地优势,加快推进公司向新技术、新领域方向融合发展,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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