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诉百度著作权侵权终审胜诉,百度回应:将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2024-01-09 16:40:20
来源:财闻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四维图新--
百度集团-SWR--

1月9日,四维图新(002405)002405.SZ)发布《关于公司诉讼百度(K89888)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二审终审判决胜诉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京民终421号】,在四维图新(002405)一审胜诉之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北京百度(K89888)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K89888)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K89888)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百度(K89888)”)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针对判决结果,百度(K89888)(BIDU.US)方面回应银柿财经称,“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我方正当利益。同时我们也已经对四维图新(002405)侵犯百度(K89888)地图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发起诉讼。我们始终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开展商业经营。”百度(K89888)方向四维图新(002405)发起的诉讼涉案金额为9000万元,由北京海淀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做出判决。

四维图新(002405)是国内首家获得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企业,在国内率先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商业化开发,拥有世界先进的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技术。

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年11月22日正式受理该案件,到近日四维图新(002405)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期间历经超过6年。据了解,2017年,四维图新(002405)百度(K89888)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四维图新(002405)称,公司自2013年与百度(K89888)相关方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使用原告电子地图作品,并向四维图新(002405)支付相应许可费,合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但在合同到期后,百度(K89888)方仍然继续使用四维图新(002405)提供的电子地图通过电脑终端、手机终端等途径向公众提供电子地图产品,以及超出原有合同范围在车载相关应用上提供电子地图。

四维图新(002405)认为,百度(K89888)方未经四维图新(002405)许可实施前述侵权行为,严重侵害四维图新(002405)就其电子地图作品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还严重违背商业诚信原则,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四维图新(002405)合法权益。鉴于此,四维图新(002405)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对此,百度(K89888)方面称,百度(K89888)地图在2016年与四维的合同终止后,使用的是自采数据,并非四维数据。

根据四维图新(002405)给出的信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百度(K89888)方立即停止在“百度(K89888)地图”等应用上侵犯四维图新(002405)相关图形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并登报致歉,赔偿四维图新(002405)连带赔偿经济损失6450万元。

四维图新(002405)表示,根据本次终审判决结果,扣除公司向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支付的委托诉讼费后计入公司净利润。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