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年年报虚假记载,公司及高管拟被罚1550万元
在被立案调查近7个月后,*ST明诚(600136)2月25日晚间公告,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3年7月26日,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ST明诚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今年2月23日,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ST明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0年年报披露的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公司为关联方当代投资向湖北合作及其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雨石矿业向中经贸易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新英开曼对亚足联付款义务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为当代足球俱乐部向曾某潮借款提供担保等四项担保均未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
2023年10月9日,*ST明诚发布《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称收到法院判决,当代明诚不承担对当代投资借款的担保责任。
2023年11月13日,*ST明诚发布《关于公司与原控股子公司与亚洲足球联合会担保解除的公告》,至此公司为新英开曼对亚足联付款义务提供全额担保责任解除。公司《重整计划》中披露,当代集团及其关联方已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以无条件豁免与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额的公司对当代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债务的方式,解除公司的违规担保问题。
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ST明诚在触发回购义务的情况下,未在2020年年报中将2021万元股权投资款的回购债务确认为负债。
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ST明诚回购义务未确认负债、收入确认不准确、存货减值不充分、商誉减值不准确等事项共导致2021年报财务报表虚增收入9842.02万元,少计减值金额3.11亿元,少计负债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9亿元。
此外,*ST明诚还未及时披露仲裁信息和关联交易。
综合上述违法行为,湖北证监局拟决定:
对*ST明诚给予警告,并处以7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易仁涛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珍玉给予警告,并处以170万元罚款。此外,对高维、闫爱华、喻凌霄等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1550万元。
*ST明诚表示,此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所涉及内容未触及相关规定中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据了解,*ST明诚起初是一家集影视、体育和文化产业为一体的沪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据其2023年半年报,由于控股子公司香港明诚已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清盘,*ST明诚丧失了相关体育业务,现有业务主要包括电视剧和电影的投资、制作和发行、节目制作、广告、影院投资及管理等。
业绩方面,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营收约为3亿元至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2亿元至3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不过,其扣非净利润预计仍将亏损2.5亿元至5亿元。
*ST明诚表示,本次业绩预盈主要是由于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当代明诚(香港)有限公司被诉清盘导致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以及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完毕等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影响金额为24.5亿元至3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ST明诚聘请的年审机构上任仅1个月就辞任,公司找到新的年审机构后不久,便火速发布了前述扭亏为盈的业绩预告。
对此,上交所接连下发两份问询函,不仅要求说明前述机构辞任年审会计师的真实原因及具体考虑等,还要求公司对相关财报数据等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情况。
在2月19日披露的公告中,年审机构表示在综合评估人力资源配置及时间安排后,预计无法按时完成该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才提出辞任申请。
据悉,目前,*ST明诚已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目前,中审众环已开启对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的相关工作,同时其也表示将加快后期审计工作的进程,以确保公司按期完成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而对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ST明诚目前已连续两次公告称延期回复。
截至2月23日收盘,*ST明诚报收1.73元/股,上涨2.37%,总市值35.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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