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索赔】虚构全部剩余货款已收回 ST实达行政处罚终落地 维权征集进行中

2024-03-15 13:01:37 来源: 银柿财经

  时隔近一年,证监会对ST实达600734)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的行政处罚最终落地。

  3月14日,ST实达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ST实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两位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合计处以250万元罚款。ST实达维权征集正在进行中,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维权,报名方式见文末。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实达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2021年12月28日,ST实达与林某签署《深圳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70%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林某。该股权处置使得ST实达2021年合并报表层面确认投资收益18.14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306.86%,ST实达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披露,但公司迟至2022年1月12日才予披露。

  此外,ST实达“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临时报告中,还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具体而言,ST实达2020年4月将相关存货分别出售给香港的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未收回货款共计0.18亿美元(汇率变动后折合人民币1.15亿元,占该笔销售收入的78.26%)。2021年4月29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以该货款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为由,对ST实达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为消除该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ST实达通过自筹资金、设立空壳全资孙公司代收货款、签署《委托代收代付货款协议》、协调第三方主体进行无商业实质资金过账等方法,虚构已收回全部剩余货款的事实。

  ST实达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临时报告《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其中关于货款收回情况以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等有关表述存在虚假记载。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实达600734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1年9月18日至2022年12月1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2年12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300033)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客服电话:952555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

  『银柿财经联合浙江法治报,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专业维权平台。由同花顺为平台提供技术、客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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