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不会停,培育新质生产力——解读资本服务科技企业十六项措施

2024-04-28 10:56:18 来源:

  导语

  当前,全球科技发展迅猛,其背后的巨额融资彰显了金融的磅礴力量。资本市场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而强大的资本市场是现代经济的标配。

  4月19日,中国证监会制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全方位对科技企业提供支持性举措,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措施》明确提出,要依法依规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为拥有核心技术和广阔市场前景,但尚未实现盈利的科技型企业进一步打开资本市场的大门;进一步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加大权益类资产配置,支持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并落实好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

  金融支持实体,科技金融怎么搞

  证监会“交答卷”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支持科技发展明确指示,未来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其中将科技金融列在“五大篇章”首位,这意味着需要金融行业,尤其是资本市场在支持科技企业的发展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证监会4月19日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从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全方位提出支持性举措。

  可以说,证监会出台的科技企业“十六项措施”是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的资本市场政策答卷,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证券监管步履践行。科技企业“十六项措施”是我国资本市场在支持科技创新领域迈出的重要一步,是通过融资支持、配置优化和风险防控来更好服务科技创新,通过资本市场的科技创新服务来践行中国特色金融之路。

  从“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主线看,《措施》加聚焦促发展,以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为主要抓手,从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全方位提出支持性举措,推动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金融强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大局贡献重要力量。

  资本市场力挺科技企业

  16项硬核举措精准“滴灌”

  从新“国九条”和《措施》,监管层对优质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减,且更加强调政策的精准性。

  1.优化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环境

  《措施》指出,要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关,加强与有关部门政策协同,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健全全链条“绿色通道”机制。

  同时,完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前设立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后持续实施激励,鼓励把核心技术人员纳入激励范围。

  在发行方面,落实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各项制度安排,以发行监管转型带动系统监管转型。特别提出将优化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环境,依法依规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

  2.出台主板板块定位规则,建立科创板、创业板储架发行制度

  《措施》再一次明确各个板块定位。科创板坚持“硬科技”定位,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和全国股转公司共同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加强辅导验收、受理、审核、注册各环节对板块定位把关,优化新上市企业结构。

  扎实推进北交所高质量发展,提高市场准入包容度,大力吸引和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

  在再融资方面,加大科技型企业再融资支持力度,提升再融资的有效性和便利性,引导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相关领域。

  在并购重组方面,持续深化市场化改革,支持科技型企业综合运用各类支付工具实施重组,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3.建立债市服务科技创新机制

  《措施》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展,健全服务机制。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鼓励机构提供增信支持。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引导投资者投资。

  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产业300832)园区等发行REITs,拓宽资金来源。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科技创新,完善监管办法,丰富产品类型,落实“反向挂钩”政策,拓宽退出渠道。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作用,扩大试点覆盖面,建设专板,丰富服务工具,推进业务落地。

  丰富科技创新指数体系,完善交易所产品,支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发科技主题基金,评估做市商机制,完善相关规则。督促证券公司提升服务能力,严压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

  什么样的科创企业获益更大?

  进入202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我国推动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当代先进生产力,具有战略性、原创性、颠覆性等特征。

  我国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来自外部的打压遏制不断升级,加上参与国际化发展的传统比较优势弱化,迫切需要加强科技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重塑国际竞争新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我国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措施》为科技企业构建“绿色通道”,为在四板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专板培育层企业等四类企业,开通审核“快车道”,提供申报前咨询、优先受理、快速审核等专项支持措施,提高企业申报挂牌效率。

  对于未上市科技型企业来讲,《措施》提到要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持续提升审核效率和透明度,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释放了对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积极信号。

  对于已经上市的科技企业,《措施》提出加大科技型企业再融资支持力度,提升再融资的有效性和便利性,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积极研究更多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融资品种和方式,研究建立科创板、创业板储架发行制度。

  债券融资方面,《措施》强调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并特别提及要鼓励政策性机构和市场机构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有效拓宽债券市场支持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增量资金来源。

  在并购重组方面,《措施》提出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技型企业综合运用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各类支付工具实施重组,助力科技型企业提质增效、做优做强。

  针对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通常具有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强等特点,但往往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同时在财务指标方面也有一定的劣势,导致其在重组估值时面临一定困难,近日,沪深交易所完善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包括扩大小额快速机制适用范围,缩短审核时限等。适当提高估值包容性,可以为这些企业提供更加公正、合理的估值标准,推动其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产业升级、企业转型等,推动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激发市场活力。

  4 月17日,北交所向券商下发《关于直联机制优化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主营业务为未来产业领域的申请挂牌公司、符合要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适用直联机制,其中未来产业领域可以参考“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等政策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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