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 步长制药股东收监管警示

2024-06-13 18:22:32
来源:新京报
分享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丁爽)6月13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因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决定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步长制药”)股东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简称“苏州联胜”)、刘少鸾、杨伟予以监管警示。

公告显示,截至2月2日,苏州联胜、刘少鸾、杨伟合计持有步长制药553151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月5日,刘少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80000股股份。增持后,三者合计持股数量达到553951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月7日,步长制药披露上述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及投资者预期。步长制药股东苏州联胜、刘少鸾、杨伟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累计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3.4.2条等有关规定。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