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金融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回购增持再贷款加速落地

2024-10-21 20:13:11 来源: 华夏时报 作者:李明会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正式落地两后,市场迎来首批落地案例。

  10月20日(周日)晚间,包括招商蛇口001979)、中国石化600028)、中国外运601598)等在内的23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已获得银行贷款额度,授信将用于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计划。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10月21日,即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地后的首个交易日,23只回购增持再贷款概念股集体翻红。截至记者发稿前,福赛科技301529)、东芯股份、通裕重工300185)涨幅居前,涨幅分别为20.01%、19.98%、19.84%;同时,回购增持再贷款概念板块整体涨幅为6.31%。

  此外,从首批回购增持再贷款参与银行看,工农中建四大行、招商、中信等多家银行均有参与。

  知名经济学者盘和林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对于金融机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开拓了新的业务内容,拓宽了业务渠道,未来金融机构有了新的进入股市投资的渠道。“当然也有挑战,股市中股票的波动是比较大的,金融机构需要体现自己的筛选能力,做好风控。”

  回购增持贷款陆续落地

  据数据统计,23家上市公司参与了首批回购增持再贷款。

  其中,招商蛇口获得A股首单回购贷款,中国石化获得A股首单增持贷款。

  招商蛇口公告称,已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合作协议》并获得招行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根据协议,招行深圳分行将为招商蛇口提供不超过7.02亿元的贷款额度,用于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项目,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不超过市场利率。

  中国石化也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与中国银行签订授信协议,获得7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在本轮增持及未来新一期增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中国石化的A股股份。中国石化集团预计后续在本轮增持及未来新一期增持计划中,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已获得的授信额度。

  10月20日晚间,福赛科技也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合作协议》,并收到不超过5000万元的贷款承诺函。该贷款为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8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表示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次日开盘后,福赛科技即“20CM”涨停,截至记者发稿前,该公司股价为每股41.02元。

  此外,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南阳分行签署了《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将为公司提供24亿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兆易创新603986)则向中国工商银行借款不超过1亿元用于股份回购。该上市公司表示,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将在自有资金的基础上,补充增加由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专项回购贷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一亿元。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回购的力度加大。据数据统计,今年以来,股票回购概念指数上涨9.28%,截至10月21日,年内共有超2000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回购。

  “通过加杠杆的方式,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鼓励大股东回购增持,从而减少股票的流通量,继而降低股票供给,提高股票价格,此举有效稳定投资人信心,起到稳定资本市场估值的作用。”盘和林如是说。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建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最好直接注销,或者进行股权激励。他表示,直接注销回购的股份可以减少流通股的数量,从而增加每股收益,对于股价的上涨是有利的。而将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激励上市公司高管,并设定严格的激励条件,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如果回购后的股份被保留为库存,将来可能会选择适时出售,这对投资者来说并不利。

  21家金融机构参与

  此前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按季度发放。10月18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10月21日,中国银行官微发文表示,中国银行首发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国银行已与近百家上市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向32家上市公司明确贷款承诺,涵盖集成电路、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和商业服务等多个行业。

  “首期额度是3000亿元,如果这项工具用得好,可以再来3000亿元,甚至可以再搞第三个30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9月24日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

  据悉,21家金融机构将贷款发放至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也于近日下发标注“特急”文件,文件名为《关于使用再贷款回购增持股票开立专用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详细介绍再贷款回购增持股票开户事宜,旨在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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