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个跌停!ST永悦再起风波:实控人被立案、留置

2024-11-26 20:25:39 来源: 华夏时报 作者:夏高琴
利空

  华夏时报记者 夏高琴 南京报道

  因涉嫌内部交易,尚在被立案调查的ST永悦603879)(603879.SH)实控人陈翔又出事了。

  11月24日晚间,ST永悦发布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华英”)发来的实控人陈翔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陈翔被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并立案。

  作为ST永悦实控人,陈翔在今年上半年已被证监会开出千万罚单,并且被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在今年5月辞去上市公司职务。此番遭监察委留置并立案是旧事重提,还是存在新的违规问题?《华夏时报》记者致电、致函ST永悦,但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回应。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实控方陈翔以及江苏华英的日子并不好过,今年6月因35万元房租未付清,江苏华英及陈翔被限消。而自陈翔一方于2021年入主ST永悦以来,公司的扣非净利润自当年三季度起已连续亏损13个季度。此次陈翔再遭调查,ST永悦连收两个跌停。

  实控人再被调查

  对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留置并立案,ST永悦公告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然而11月25日、11月26日ST永悦公司股价已连续两日跌停,11月26日收盘3.71元/股。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监察法》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留置既可用于调查严重职务违法,也用于调查职务犯罪,而立案,付建认为或许“意味着监察机关已经正式对案件展开调查”。

  值得关注的是,在被留置并立案前,陈翔已多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今年4月1日,ST永悦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翔立案。同月28日,ST永悦再次公告,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陈翔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8月15日,ST永悦和陈翔一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价值3亿元的无人机合同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且对合同未生效信息披露不及时,以及多年存在实控人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ST永悦被处以13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的陈翔被罚1050万元,并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而涉及内幕交易事项的调查至今还在进行。

  控股股东已陷债务危机

  资料显示,陈翔自2021年2月起就开始担任永悦科技董事长。

  2020年11月底,永悦科技披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文昌、付水法及付文英和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陈志山与江苏华英签订协议,拟将其分别持有的1470万股、2058万股、313.5万股、9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江苏华英。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江苏华英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实控人陈翔也借此成为永悦科技实控人。

  2021年11月,傅文昌再度向江苏华英转让其持有股份,傅文昌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56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江苏华英。协议转让之后,江苏华英将持有公司股份107799500股,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将达到29.9989%。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虽然本次权益变动已获得上交所合规性确认,但股东至今未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转让手续,同时也没有宣布终止转让。

  记者就此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情况向ST永悦发去采访问题,工作人员称已将问题传达给董秘,但截至发稿一直未收到回应。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股权转让不办理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转让涉及到权利人的变更,而权利的变更需要通过相应的登记程序进行公示,以确保交易的透明性和公信力。由于股权未进行过户登记,公司的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信息中仍然会显示原股东为股权的持有人,这会导致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外部交易出现混乱。”对于交易双方迟迟未办理手续,刘鹏表示,或与江苏华英债务有关。

  根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江苏华英质押比例为98.94%,质押比例较高;累计被冻结股份336595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54.15%。11月20日ST永悦公告,江苏华英所持有的公司1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将被司法拍卖。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江苏华英被执行总金额达4320.52万元,其中一笔35万元的房产租赁费用因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给付义务,江苏华英及陈翔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而在入主ST永悦期间,陈翔一方曾多次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无人机业务营收不理想

  资料显示,ST永悦2017年登陆上交所,原主营业务为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以来公司业绩就出现下滑。

  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1年,ST永悦营收分别为5.59亿元、6.08亿元、4.29亿元、4.06亿元、3.96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4.29%、8.78%、-29.51%、-5.21%、-2.50%。

  陈翔入驻后,为解决公司面临的发展空间不足、产业单一等问题,开始拓展企业第二增长曲线。2022年在不饱和聚酯树脂业务以外,ST永悦开展了无人机业务,并成立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无人机、无人科技等技术的研发与生产,ST永悦转为双主营业务。

  但是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并无起色,2022年至2023年公司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4024万元、7187.3万元。今年前三季度,ST永悦业绩续亏,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亿元,同比增长10.88%,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续亏3445.48万元,同比下降9.83%。

  而被寄予厚望的无人机业务,2022年ST永悦的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业的营业收入仅为5.49万元,2023年上升到262.48万元,同比增长高达4683.87%。但增势未能持续,今年前三季度,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仅为23.51万元。

  ST永悦2023年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目前拥有无人机相关的授权专利共计49项,其中发明专利只有区区3项,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则分别达到32项和14项。此外,还有10项专利正在申请审核过程中,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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