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吊车侵入上海地铁”:相关方或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2月22日,上海地铁11号线遭吊车侵入,造成线路设施和列车受损,引发全网关注。此次事件中,施工方作为吊车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可能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22日晚,南都记者采访了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富强进行分析。
事发现场。
孙富强对南都记者表示,吊车侵入运行中的地铁线路并不常见,从法律角度,或许可以参照建筑物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例进行分析。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于外部吊车施工侵入地铁线路,造成线路设施和列车受损,吊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吊车不存在质量缺陷。若因此造成他人(包括地铁运营方、乘客等)的财产或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可能还涉及《刑法》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条款,具体需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孙富强对南都记者补充说:“工程建设领域一般存在总包、分包的情况,像吊车这类设备,也有可能存在专项的分包合同。此次事故中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以及如何划分,还需要考虑吊车的权属、承包协议中的条款等。”至于刑事责任,则会根据事故的性质、后果以及责任方的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若是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重大事故,相关责任方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据悉,涉事施工现场为沪嘉高速—嘉闵高架联络线新建工程施工2标,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上海建工(600170)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介绍,沪嘉-嘉闵联络线工程,是连接S5沪嘉快速路和嘉闵高架的重大工程项目,对于完善嘉定区快速路网结构、改善区域通行条件有着重大意义。
23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目前仍处于正在调查的状态,并且配合地铁方做一些工作。”
同日,南都记者获悉,曾遭吊车侵入的上海地铁11号线已恢复运营。上海地铁在社交平台上称“各专业1000多人员连夜抢修”。多位市民表示,自己已经坐上恢复运营的11号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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