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 Logo
AIME助手
问财助手
香港证监会:扩大可售予香港公众的上市结构性基金的范围
2025-01-23 19:01:29
分享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何漪)1月23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在致产品发行人的通函中列出新监管规定,旨在扩大可售予香港公众的上市结构性基金的范围,特别是增加了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和界定收益上市结构性基金两类产品。

据悉,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和界定收益上市结构性基金均属上市结构性基金产品。相关人士表示,该类产品对投资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并在海外市场广受关注。因此,越来越多的产品发行人有意在香港推出该类产品。

在权衡这些复杂及崭新的产品对香港投资者带来的潜在利益及风险后,香港证监会在原有的上市结构性基金的监管框架内增加了额外的投资者保障机制和措施。在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方面,香港证监会只会接受在主要海外交易所上市及具高流通量的超高市值股票作为标的。一般而言,该类产品的最大杠杆倍数为正负2倍。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蔡凤仪表示:“加强上市结构性基金的监管框架,反映了香港证监会对市场发展及投资者保障的重视。此举提供了明确的产品认可指引,也体现了香港证监会对这类产品须遵循严格监管标准的期望。我们将与业界保持沟通,并探索对香港投资者及市场整体有利的产品方案。”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涉企侵权举报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