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谴责!神力股份资产购买交易对方砺剑集团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涉及金额较大

2025-01-26 10:42:42 来源: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1月24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交易对方砺剑防务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砺剑集团因未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涉及金额较大,直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交所决定对该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上交所公告截图

  上交所称,经查明,根据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力股份603819)”或“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并豁免中物一方自愿性承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1月4日,公司与砺剑防务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砺剑集团”)、深圳砺剑防卫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砺剑防卫”)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砺剑集团持有的砺剑防卫55%的股权作价2.64亿元转让给公司,同时公司对砺剑防卫进行增资以3,000万元认购砺剑防卫2.65%的股权。砺剑集团承诺砺剑防卫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累计净利润总额应不低于1.2亿元,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15亿元、0.4亿元、0.65亿元;如果砺剑防卫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承诺且合计低于1.2亿元的50%,公司有权要求砺剑集团按约定价格回购公司持有砺剑防卫的股权。上述协议签订后,砺剑防卫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0.19亿元。2023年8月10日,公司与砺剑集团协商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砺剑集团以现金分三期支付共3.41亿元回购公司所持砺剑防卫57.65%股权。

  根据公司相关公告,截至2024年1月12日,砺剑集团已支付前两笔股权转让款共计1.73亿元,但未按约定在2024年8月15日前支付第三笔回购价款,即交易对价剩余50%款项1.47亿元及对应的利息和滞纳金,上述未支付款项共计1.84亿元。前述款项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8.24%。根据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披露《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司已就相关事项提起诉讼。

  业绩承诺履行补偿义务,是交易对方应当遵守的承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当按约定及时补偿,以弥补上市公司损失,保护投资者权益。砺剑集团未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涉及金额较大,直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严重违反了上交所有关规定。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相关责任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交易对方砺剑防务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神力股份近日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亏损2400万元至4700万元,去年同期则实现盈利1.7亿元。同时,扣非净利润也面临3200万元至5500万元的亏损,而上年同期的亏损为583.3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砺剑集团成立于2013年08月15日,注册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经营范围包括新型防务技术咨询、技术检测、应用研究;光电子传感设备、环境防护治理及空气综合治理系统及设备、工业级无损检测系统及防务电子设备、安全防务探测监测系统及设备、高性能重防腐材料的技术研究、开发、销售等。

  审读:孙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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