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集团证券违法行为被罚 拟罚款17亿元 19人禁入

2025-04-02 10:41:14 来源: 金融时报

  绝不允许“一退了之”又增新案例。近期,证券监管部门拟对东旭集团证券违法行为开出大额罚单。

  据中国证监会消息,3月28日,河北证监局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及其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等相关主体证券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同日,深圳证监局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蓝天”)等相关主体证券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河北、深圳证监局拟对李兆廷等43名责任主体合计罚款17亿元,对其中19名主要责任人员采取5年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东旭集团存在欺诈发行等行为

  3月28日,东旭蓝天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东旭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告知书。告知书曝光了“东旭系”的更多证券违法行为细节。

  对于东旭集团在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为,告知书显示,2015年至2019年,东旭集团通过虚构业务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虚增收入分别为43.76亿元、96.01亿元、128.33亿元、141.49亿元、68.66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43.97%、47.99%、34.17%、27.77%、20.19%;虚增2015年至2018年年度利润总额分别为15.48亿元、34.15亿元、47.31亿元、54.62亿元,虚减2019年年度利润总额21.55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利润总额(按绝对值计算)的73.49%、121.81%、113.34%、145.28%、6.65%。

  2015年至2018年,东旭集团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等方式,各期末分别虚增货币资金79.57亿元、247.72亿元、447.90亿元、337.21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32.94%、48.49%、70.59%、43.63%。

  对于李兆廷及东旭集团组织、指使东旭光电从事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股票行为,告知书称,东旭光电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统筹管理资金调拨,策划东旭光电虚构业务、为东旭集团及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构成组织、指使东旭光电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及指使欺诈发行股票行为。

  43名责任主体合计被罚17亿元

  河北、深圳证监局拟对李兆廷等43名责任主体合计罚款17亿元,对其中19名主要责任人员采取5年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根据规定,相关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河北、深圳证监局将在依法履行监管执法程序后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告知书显示,李兆廷及东旭集团作为组织、指使方,被罚较重,仅李兆廷一人就被处以5.8854亿元罚款,东旭集团则被处以5.8324亿元罚款。已退市的东旭光电也被处以3.9024亿元罚款。

  “东旭系”涉嫌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的中介机构是否会受到处罚?证监会表示,目前,相关中介机构违法执业行为正在同步调查中。

  据介绍,河北、深圳证监局将继续督促东旭光电、东旭蓝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追回被东旭集团及相关主体非法占用的资金。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证券犯罪问题线索,也将按程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退市后仍难逃追责

  事实上,“退市摘牌”并非“免责金牌”,对于那些涉及严重财务造假的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而言,退市后仍难逃立体化追责。

  3月28日,退市公司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通信息”)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3月27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富通信息股票在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1元退市指标。2024年8月1日,深交所对其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今年以来,已经有多起重大财务造假案例被证监会通报。3月21日,证监会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普利300630)”)依法从严作出行政处罚。*ST普利在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连续两年虚增利润总额合计5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50%,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对*ST普利依规启动股票终止上市程序。

  2月28日,证监会在通报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时表示,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

  3月21日,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中提到,把投资者保护贯穿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执法的全流程各方面。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2024年证监会持续强化重大案件执法力度。2024年,办理各类案件73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92项;罚没款金额153.42亿元,为2023年的2.4倍;处罚责任主体1327人(家)次,同比增长24%;市场禁入118人,同比增长14.56%。强化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2024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和通报线索178件。依法处罚恒大地产、华道生物等欺诈发行案件,极大震慑发行注册环节违法违规。严肃惩处锦州港、紫鑫药业等恶性财务造假案件,有力整肃净化市场环境。与财政部协同,严肃查处恒大地产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严惩宜华集团等债券市场违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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