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 Logo
AIME助手
问财助手
实控人短线交易 冠城新材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06-09 22:02:29
来源:财闻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冠城--
冠城新材--
锂电池--
能源--

6月9日,冠城新材(600067)(600067.SH)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薛黎曦的通知,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决定对薛黎曦建议他人买卖冠城(CCI)大通的行为,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薛黎曦短线交易冠城(CCI)大通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经查明,在2024年2月期间,鉴于资本市场出现较大波动,薛黎曦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为稳定股价建议他人买卖股票。此外,薛黎曦作为冠城(CCI)大通董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冠城(CCI)大通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上交所要求公司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电磁线生产销售、新能源(850101)锂电池(884309)及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经营。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磁线、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电解液添加剂、锂电池(884309)、服务。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4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