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 Logo
AIME助手
问财助手
捷佳伟创一实控人之子套现3亿元 上市以来共募36亿
2025-09-11 14:37:20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捷佳伟创--
国信证券--
专用设备--
能源--
减持计划--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1日讯捷佳伟创(300724)(300724.SZ)昨晚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883921)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蒋泽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883921)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883921)期限已届满。

以减持均价计算,蒋泽宇共计套现32277.29万元。

根据捷佳伟创(300724)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余仲、左国军、梁美珍,蒋泽宇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梁美珍和蒋泽宇系母子关系,余仲、左国军、梁美珍系一致行动人。余仲为捷佳伟创(300724)副董事长、总经理,余仲在恒创汇业、深圳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鼎佳汇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这三家合伙企业为余仲控制的企业。梁美珍为捷佳伟创(300724)董事、总经办高级经理;左国军为捷佳伟创(300724)董事长。

捷佳伟创(300724)2025年8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余仲及其实际控制的常州恒创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创汇业”)、常州鼎佳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佳汇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美珍的儿子蒋泽宇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4日期间,余仲、恒创汇业、鼎佳汇业、蒋泽宇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捷佳伟创(300724)股份3,39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63%,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9787%。

其中,余仲减持捷佳伟创(300724)1,351,300股,减持比例0.3886%;蒋泽宇减持捷佳伟创(300724)1,958,800股,减持比例0.5633%;恒创汇业减持捷佳伟创(300724)59,000股,减持比例0.0170%;鼎佳汇业减持捷佳伟创(300724)25,600股,减持比例0.0074%。

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4日期间,捷佳伟创(300724)的加权均价为63.04元/股,以此计算,余仲、恒创汇业、鼎佳汇业、蒋泽宇本次减持金额合计为214,001,888元。

本次权益变动后,捷佳伟创(30072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捷佳伟创(300724)股份90,405,451股,占捷佳伟创(300724)总股本的比例由26.9763%变动为26.0000%,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本次减持计划(883921)尚未履行完毕。

捷佳伟创(300724)上市以来共进行2次募资(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共计募资36.33亿元。

捷佳伟创(300724)2018年8月1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池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捷佳伟创(300724)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8000万股,发行价为14.16元,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费用为1.06元/股,发行费用为8519.64万元,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002736)股份有限公司。

捷佳伟创(300724)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1.3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48亿元,分别用于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捷佳伟创(300724)此前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300724)能源(850101)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4号)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480245股,发行价格为9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79.9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120.04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2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37号《验资报告》。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捷佳伟创(300724)能源(850101)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捷佳伟创(300724)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以从事专用设备(881118)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4771.358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9835万人民币。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4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