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苏吴因财务造假退市 四年累计虚增收入超17亿元
因财务造假,此前被立案处罚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苏吴(600200)”)被终止上市。
12月1日晚,*ST苏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2025年12月9日,*ST苏吴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的交易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
令人不解的是,*ST苏吴停牌前股价表现反常,自11月19日起至11月25日,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
隐瞒实控人变更
日前,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ST苏吴的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显示,*ST苏吴存在隐瞒实控人变更、严重财务造假、隐瞒资金占用三大问题。
实控人“隐身”6年。*ST苏吴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导致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2月,*ST苏吴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变更后,钱群山实际支配*ST苏吴行为,成为*ST苏吴实际控制人。*ST苏吴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公开资料显示,钱群英与钱群山为姐弟关系。钱群英出生于1968年10月,钱群山出生于1973年11月。钱群英为中专学历。
财务造假4年。*ST苏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来看,*ST苏吴多家子公司与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ST苏吴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3.77亿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4.81亿元、4.48亿元、4.11亿元、3.55亿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以此计算,*ST苏吴4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7.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599.75万元。
违规占用资金。*ST苏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具体来看,*ST苏吴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形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ST苏吴未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ST苏吴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分别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88%、74.20%、84.60%、96.09%。
停牌前5连涨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责令*ST苏吴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钱群山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钱群英等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
除了被罚,*ST苏吴还将被强制退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ST苏吴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相关规定,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ST苏吴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12月9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医药行业分析师朱明军认为,这一系列严厉的处罚不仅是对*ST苏吴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回应,更是监管层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坚定决心的体现。对于企业而言,退市意味着其将失去在公开市场的融资功能,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遭受重创,未来的生存与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股价自8月触及1元退市红线后,长期在1元附近徘徊。但是*ST苏吴停牌前的股价表现反常,股价从1元面值退市边缘逐步回升。同花顺(300033)iFinD显示,自11月19日起至停牌,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截至11月25日收盘,*ST苏吴股价为1.24元/股,总市值为8.81亿元。市场人士认为,这种脱离基本面的股价异常波动,可能存在游资炒作行为。
从业绩基本面看,*ST苏吴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84亿元,同比下降38.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46.80万元,同比下降294.03%。对于净利润下降,*ST苏吴称,年初至报告期末贸易业务应收款计提较大金额减值准备,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监管对财务造假“零容忍”
*ST苏吴案再次凸显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态度。今年以来,因财务造假而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沪深上市公司已达14家,创下历史新高。
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数科”)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立方数科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成本,严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安徽证监局拟对立方数科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汪逸等10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00万元。立方数科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实际执行公司事务或者组织指使实施违法行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实施精准追责,严厉整治各类不利于投资者保护的市场乱象,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从严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坚持“一案双查”,对退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相关中介机构一并查处。如中国证监会对立方数科财务造假案中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涉嫌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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