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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岭南:公司作为第三人涉案金额约1.12亿元
2026-01-09 19: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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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岭南--

ST岭南(002717)公告,公司作为第三人涉案金额约1.12亿元。原告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被告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原告与公司存在直接的金融借款合同关系,公司是原告的债务人;同时,公司对被告享有工程款债权,未付工程款达3.55亿元。因公司未能偿还对原告的到期债务本金8400万元,且将对被告的工程款应收账款质押给原告后仍无力清偿,原告提起了债权人代位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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