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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被重罚,湖北又一上市公司被ST利空
2026-01-18 10:15:28
来源:支点财经
作者:袁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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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轻机--

1月16日晚间,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山轻机(000821)”,股票代码为000821.SZ)发布公告,确认其因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根据安排,该公司股票将于1月19日停牌一天,1月20日起复牌并正式“戴帽”,股票简称变更为“ST京机”。

这一结果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同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监管机构调查,京山轻机(000821)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核心问题源于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慧大成”)。

调查显示,京山轻机(000821)在2015年至2018年间分步投资慧大成,并于2018年2月取得该公司51%的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8年度,慧大成及其全资子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虚假合同、确认未实际履行的合同收入等手段,共虚增营业收入5819.2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960.10万元。经调整资产减值损失后,导致京山轻机(000821)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4670.4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49%,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对公司真实盈利能力的判断。此外,202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中,亦引用了上述虚假财务数据。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湖北证监局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京山轻机(000821)给予警告,并处5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健、慧大成时任董事长罗月雄、慧大成时任总经理王建平三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2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分管财务的曾涛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该处罚清晰地划分了相关责任:李健作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信息披露承担全面领导责任;罗月雄、王建平系造假行为的直接组织与实施者;曾涛则对财务监督不到位负有相应责任。

由于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财务信息虚假记载的相关条款,京山轻机(000821)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已不可避免。该公司董事会已向投资者致歉,并表示将加强内部控制与治理,争取早日申请撤销风险警示。该公司同时说明,本次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

截至1月16日收盘,京山轻机(000821)股价报13.95元/股,总市值约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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