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包装两家子公司再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1月20日,森林包装(605500)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岭市森林包装有限公司、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取得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
公告显示,本次认定系两家子公司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的再次认定,体现其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持续创新能力方面持续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根据相关税收政策,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在认定有效期内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利于降低公司税负、增强盈利稳定性,并为公司后续技术投入和产能升级提供支持。
公司表示,上述事项不会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相关税收优惠影响将在未来经营年度逐步体现。(雷厉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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