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官宣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据蚌埠发布消息,近日,全国多地相继宣布将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成为社会关注热点。江苏、四川、陕西等地已出台具体政策或规划,安徽省亦有政协委员拟提案建议设立春秋假以促进文旅消费。
江苏省内,常州、南京、泰州、扬州、无锡、盐城、南通等多地已在政府工作报告或教育规划中明确提出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并计划与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统筹安排。据悉,春秋假将安排在学期期中时段,各地正谋划具体方案。
四川省于2025年11月4日由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宣布全省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政策明确春秋假各3天,同时预留弹性空间。
陕西省汉中市于2025年11月由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正式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实施范围涵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九年级仅放秋假)。春秋假各3天,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衔接,春假原则上安排在“五一”前后,秋假安排在11月中旬。
在安徽省,省政协委员、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程炳杰日前表示,计划在今年撰写提案,建议设立“春秋假”以促进文旅融合与消费。他借鉴浙江经验,认为设立春秋假能破解学期制周期偏长问题,带动人员流动,激活消费潜力。其具体建议包括:
1. 在春秋两季各设立一周左右假期,鼓励各地错峰灵活实施。
2. 同步配套推行与之衔接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方便家长陪同。
3. 引导文旅部门设计主题研学、家庭户外等专属产品,丰富消费场景。
原文:多地中小学宣布新增假期!(来源:蚌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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