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速达股份(001277)(001277.SZ)公告,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锡元家属的通知,其于2026年3月13日收到由蚌埠市蚌山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李锡元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锡元被留置。
速达股份(001277)在公告中强调,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会对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未收到有权机关对公司的任何调查或者配合调查文件,暂未知悉留置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而就在两周前,速达股份(001277)刚因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被监管处罚。(募集资金岂是“私房钱”?又一家上市公司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被罚)
根据监管函,速达股份(001277)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3日,授权到期后,速达股份(001277)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未及时赎回,且未经董事会审议继续购买理财产品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速达股份(001277)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6.3.11条的规定。
速达股份(001277)董事长李锡元、总经理刘润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速达股份(001277)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速达股份(001277)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谢立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第4.4.2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速达股份(001277)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