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 Logo
AIME助手
问财助手
通合科技不超5.22亿可转债获深交所通过 东北证券建功
2026-03-22 15:23:20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193.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数据中心用供配电系统及模块研发生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公司聘请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文章提及标的
通合科技--
东北证券--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2日讯据深交所网站消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12次审议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合科技(300491)”,300491.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通合科技(300491)3月12日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193.27万元(含52,193.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数据中心用供配电系统及模块研发生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并结合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转股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公司聘请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北证券(000686)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程继光、易君俊。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涉企侵权举报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