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迅游科技(300467)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因被执行人持有的股权已被另案先行处置,且公司未提供其他有效财产线索,法院正式驳回了公司的执行申请。
根据公告,成都中院认为,本案申请执行人迅游科技(300467)提供的被执行人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持有的迅游科技(300467)股权已经在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之前被该院另案执行,在其申请执行时,该股权已经不属于被执行人天成投资、天宇投资的财产。本案申请执行人迅游科技(300467)未向该院提供被执行人在该院辖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天成投资、天宇投资住所地在该院辖区的证明材料,其执行申请不符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故驳回公司的执行申请。
此次仲裁纠纷的根源,要追溯到2017年的一场收购。
迅游科技(300467)于2017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了成都狮之吼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与包括厦门允能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成投资”)、厦门允能天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宇投资”)在内的7名交易对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相关协议。因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未完成承诺业绩且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同时,迅游科技(300467)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天成投资、天宇投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于2023年3月13日轮候冻结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分别所持公司8849557股、2528445股股份。
尽管迅游科技(300467)在仲裁中胜诉,甚至按照裁决向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分别支付回购款0.21元、0.06元,但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并未分别向公司补偿其所持公司股份5789841股、1654272股,合计744.41万股股份。
根据成都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若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未按期履行上述义务,公司可要求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承担替代性损失赔偿责任。
公告显示,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共计11378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于2026年1月被成都中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由竞买人重庆海运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天”)以最高价拍得,并于2026年1月29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在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司法拍卖结束后,公司已就要求海运天替代原股东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等相关事宜向达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获受理。
据此前公告,在本案中,迅游科技(300467)要求海运天向其交付744.41万股股份,由上市公司予以注销;返还应补偿股份的现金分红26.05万元;支付相应仲裁费用和保全保险费。
迅游科技(300467)表示,公司将就本次仲裁的执行事宜与相关法院进一步沟通,不排除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或向天成投资、天宇投资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追加其他被执行人等,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与海运天的仲裁程序。
业绩方面,迅游科技(300467)的财务状况难言乐观。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5亿元,同比下滑6.05%;归母净利润1767万元,同比下滑19.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48万元,同比下滑18.60%。
编辑黎莉责编朱峰校审谭录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