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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林好友38.57亿元爽约,永辉超市获仲裁终局裁决支持
2026-04-14 19: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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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14日,永辉超市(601933)公告称,近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终局裁决书。针对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约支付万达商管股份转让款一事,仲裁庭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加速到期违约金2.18亿元,以及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申请人方共同承担仲裁费1825.16万元。

永辉超市(601933)表示,截至目前,被申请人尚未履行义务,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根据永辉超市(601933)此前公告,2023年12月13日,永辉超市(601933)将其所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8亿股,出售给大连御锦,此次出售股份占万达商管总股本的1.43%,转让价格为45.3亿元。

2024年10月10日,永辉超市(601933)公告称,9月30日,股权受让方应当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并没有如期完成。这已经不是受让方第一次延期支付,根据公告,这笔45.3亿元股权转让款除了首期3亿元价款如期到账,从第二期开始就出现了延期情况。

同年10月13日,永辉超市(601933)公告,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永辉超市(601933)请求裁决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以及加速到期违约金2.18亿元。

同时,永辉超市(601933)请求裁决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为前述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加速到期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38.57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责编:史健|审核:李震|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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