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国九条”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要求,提高债券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能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于2026年4月30日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以及配套的12件指引和7件指南,推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债)业务。北交所将于2026年5月6日正式启动私募债受理审核工作。
《挂牌规则》作为北交所私募债的基本业务规则,充分吸收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对私募债的挂牌转让、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投资人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北交所前期已就《挂牌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各方认为北交所私募债各项制度安排总体合理。
本次配套发布的指引指南,主要是与上位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基本业务规则做好配套衔接。审核方面,主要明确申请文件、审核标准、审核程序等制度安排;发行方面,主要明确发行备案等业务办理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存续期监管方面,主要对定期报告披露、临时报告披露、信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职等行为进行规范。
下一步,北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持续丰富债券产品体系,完善债券二级市场功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