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00626.SZ,以下简称“华瑞股份(300626)”)披露重磅监管公告,公司原实控人孙瑞良及一致行动人张依君因未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同日收到宁波证监局“责令改正”监管措施与深交所监管函,违规行为被正式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起始于2020年控制权转让时的业绩承诺纠纷,在历经仲裁后仍未履约,最终触发监管层双重问责。
三年业绩承诺严重失诺,仲裁裁决沦为空文
事件缘起于2020年9月的控股权易主。彼时,华瑞股份(300626)原控股股东、实控人孙瑞良与配偶张依君,将合计1947.14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10.82%)以11.6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东泰”),交易总价2.27亿元。同时,孙瑞良将其剩余19.17%股份的表决权无条件委托给梧州东泰,后者由此成为控股股东,梧州市国资委成为公司新实控人。
为促成交易,孙瑞良夫妇作出三年业绩承诺:华瑞股份(300626)2021年-2023年现有业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4500万元,三年累计不低于1亿元;且每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得低于当年净利润。协议明确,未达标部分需以现金全额补偿。
公司上市时的资料照片
然而承诺期内,公司业绩逐年滑坡。2021年公司勉强达标,实现净利润4183.55万元;2022年“现有业务”净利润仅2218.89万元,缺口781.11万元;2023年更是大幅失诺,剔除新增投资影响后,净利润仅1361.15万元,与4500万元承诺额相差3138.85万元。
面对巨额补偿义务,孙瑞良夫妇选择拖延。虽经仲裁裁决(2026年3月)要求二人支付补偿款1883.31万元及逾期利息,但履行期限届满后,二人仍未履约。此前2022年业绩缺口对应的补偿义务,也未完全履行。
监管双管齐下,责令限期整改履约
宁波证监局在核查后认定,孙瑞良、张依君拒不履行已生效的业绩补偿承诺,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相关规定,构成严重失信。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证监局对二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监管要求:二人须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立即足额支付补偿款。
同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同步下发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63号),直指其行为违反创业板上市规则,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要求立即整改、杜绝再犯。
公司称经营不受影响,将依法维权到底
华瑞股份(300626)公告表示,此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与孙瑞良夫妇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裁决义务。同时声明,若仍拒不履约,公司将依法采取包括强制执行在内的一切法律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将持续披露后续进展。
公开资料显示,华瑞股份(300626)由孙瑞良创立于1996年,2017年登陆创业板,主营微特电机换向器业务。此次原实控人失信受罚,不仅暴露了A股市场部分大股东“重承诺、轻履行”的顽疾,也再次彰显了监管层对维护市场信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零容忍态度。
截至4月30日收盘,华瑞股份(300626)报26.78元/股,市值48.20亿元。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记者薛永军
编辑肖旭
审核毛迪陈欣文
校对杨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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