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05月07日讯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2026年5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己二酸(Adipic Acid)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重庆华峰化工(850102)有限公司(Chongqing Huafon Chemical Co.,Ltd.)反倾销税为29.1%、唐山中浩化工(850102)有限公司(Tangshan Zhonghao Chemical Co.,Ltd.)反倾销税为42.3%、其他合作企业反倾销税为31.5%、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42.3%。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29171200(TARIC编码为29171200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PriceSeek评析
己二酸,多空评分:-1
欧盟对中国产己二酸征收29.1%-42.3%的反倾销税,将抬高中国己二酸出口欧盟的成本,削弱国内产品在欧盟市场的竞争力,后续相关出口量大概率下滑,国内己二酸供应压力有所提升,对其价格形成一般利空影响。
【大宗商品公式定价原理】生意社基准价是基于价格大数据与生意社价格模型产生的交易指导价,又称生意社价格。可用于确定以下两种需求的交易结算价:
1、指定日期的结算价
2、指定周期的平均结算价
定价公式:结算价=生意社基准价×K+C K:调整系数,包括账期成本等因素。
C:升贴水,包括物流成本、品牌价差、区域价差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