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两个交易日后,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文峰(601010)”)发布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公告。
5月12日,ST文峰(601010)对外宣布,停牌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集团”)与意向受让方就控制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但因所涉事项较多,相关交易方经慎重考虑、磋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终止筹划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
此前,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文峰集团通知,正在筹划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8日开市起停牌。
因控股股东终止控制权变更事项,ST文峰(601010)股票于2026年5月12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价再次一字跌停。截至记者发稿,报收于1.9元/股。
数据显示,自4月30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以来,ST文峰(601010)已累计下跌18.45%。
控股股东质押危机愈加严峻。截至5月8日,文峰集团持有ST文峰(601010)约4.45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4.07%。其中,累计质押公司A股股份约3.89亿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7.53%,占公司总股本的21.0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控股股东可流通未质押股份极少,资产流动性严重不足,自身偿债缓冲空间狭窄。随着转让终止,控股股东仍需直面质押平仓风险及偿债压力。”
记者注意到,ST文峰(601010)控制权变更事项虽已终止,但公告未提及控股股东是否会择机再次筹划。
5月12日,记者致电ST文峰(601010),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不予回应,一切以公告内容为准。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控制权变更是与重大资产重组打包推进的,且上市公司已经披露了重组预案或草案,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主动终止后需要承诺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就ST文峰(601010)本次的情况而言,公告提及控股股东筹划的仅是控股权协议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这种情况下,现行规则并没有设置硬性的‘冷淡期’或‘等待期’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