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微科技(688690)公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韩寒与苏州纳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苏州纳百需赔偿韩寒损失1899.45万元,并驳回韩寒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作为第三人未被要求承担责任,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性利润产生影响。

纳微科技(688690)公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韩寒与苏州纳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苏州纳百需赔偿韩寒损失1899.45万元,并驳回韩寒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作为第三人未被要求承担责任,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性利润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