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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账户炒股19年,不赚反亏476万 证券从业人员被罚
2026-05-24 07: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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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天津证监局披露了证券从业人员迟某因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被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迟某在2005年8月至2024年2月期间,累计亏损高达476.21万元,并收到了25万元罚单。 2、监管系统早已对迟某的违规行为实施了预警,2024年11月,天津证监局就曾对迟某作出过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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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及标的
证券公司--
财达证券--

近日,天津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券从业人员迟某因长达19年的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行为,不仅累计亏损高达476.21万元,还收到了监管的25万元罚单。天津证监局公告显示,迟某在涉案期间为证券公司(399975)从业人员,自2005年8月至2024年2月,实际控制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交易多只股票,经监管部门计算,累计亏损高达476.21万元。根据相关劳动合同、询问笔录、证券及银行账户资料等多重证据,监管认定了其违法事实。记者注意到,实际上,监管系统早已对迟某的违规行为实施了预警。2024年11月,天津证监局就曾对迟某作出过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相关决定书载明,迟某在财达证券(600906)天津狮子林大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当时已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在此基础上,监管部门进一步启动立案调查。迟某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告知书,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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