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显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投证券”)两营业部及相关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马民、刘江在担任国投证券北京远大路证券营业部(原安信证券北京远大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刘江在担任国投证券北京政通路证券营业部(原安信证券北京政通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在国投证券(原安信证券)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以外的营利性机构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营业部对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管理机制不完善。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39997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88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证券公司(399975)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30号)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证券公司(399975)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399975)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证券公司(399975)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投证券北京远大路证券营业部、北京政通路证券营业部及马民、刘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国投证券今年首次遭到监管点名。
1月,山东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告显示,国投证券枣庄青檀中路证券营业部被出具警示函。经查,该营业部营销活动管理不到位,在营销活动中向投资者赠送实物礼品。
据国投证券官网,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并先后于2006年9月、12月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了原广东证券、中国科技证券和中关村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公司股东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国投资本(600061)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毅胜投资有限公司。
国投证券总部设于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汕头、佛山(883403)等地设有分公司,在多个省级行政区设有证券营业部。
王健林,再抛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