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公司卓锦股份(688701)(688701.SH)5月25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5月22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刑事判决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卓未龙,以及原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一审分别被判处刑罚,二人已于判决当日递交辞呈,完成管理层职务交接。
根据公告披露的判决信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卓未龙作为时任卓锦股份(688701)董事长兼总经理,组织实施了公司2021年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陈奉连参与相关事项。法院一审认定,卓未龙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陈奉连犯同样罪名,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缓刑考验期限均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人此前已缴纳的行政罚款可依法折抵罚金。
本次案件源于卓锦股份(688701)三年前的信披违法事实。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688701)通过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科目的方式,虚减营业成本约2796.5万元,对应虚增利润总额约2705.7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57.84%,直接导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5月,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卓锦股份(688701)处以300万元罚款,卓未龙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相关涉案人员也一并受到处罚。2025年12月,卓未龙与陈奉连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杭州市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本次判决为该案件的一审结果。
判决作出当日,卓未龙即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奉连申请辞去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工程中心总监一职。5月25日,卓锦股份(688701)董事会已完成新任管理层选举,选举原公司董事、环保事业部总监薛磊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关工商变更程序正在推进中。
卓锦股份(688701)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判决属于一审判决,截至公告披露日判决尚未生效,若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同时表示,本次判决不影响卓未龙控股股东权利行使,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各项业务运转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