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半年,综合性环保上市企业卓锦股份(688701)(688701.SH)实控人涉刑案一审宣判。
5月25日晚间,卓锦股份(688701)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卓未龙与董事陈奉连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卓未龙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陈奉连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该案源于半年前的公安侦查。
2025年12月16日,卓锦股份(688701)曾公告,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侦查所需,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卓未龙与董事陈奉连取保候审。
针对此番判决,卓锦股份(688701)表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如二人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强调,该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披露刑事判决的同日,卓锦股份(688701)同步宣告了两位涉案核心高管的辞任公告。
公告显示,卓未龙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同时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奉连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工程中心总监职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卓未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71.9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4.79%,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表示,两人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及正常经营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卓锦股份(688701)此前就因财报造假被监管处罚。
2023年2月,卓锦股份(688701)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同年5月,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688701)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万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卓锦股份(68870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卓未龙组织实施案涉行为,对卓未龙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姚群英处以3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宏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2023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卓锦股份(688701)多位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合规风波不断的同时,卓锦股份(688701)的经营业绩同样陷入泥潭。
财报显示,卓锦股份(688701)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27亿元,同比大幅下降47.81%;实现净利润亏损6047.78万元,亏损幅度同比缩减26.43%。2026年一季度,该公司营收同步增长12.52%至2175.70万元,但净利润却同比由盈转亏977.9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