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突发实控人家族内讧

2026-05-27 07: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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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国内光伏企业拓日新能(002218.SZ)实控人家族内部爆发矛盾,第二大股东东方和鑫提交临时提案,请求罢免陈琛董事职务。陈琛以奥欣投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名义提交提案,提议解任陈嘉豪与李粉莉的董事职务。家族内讧已蔓延至司法诉讼,陈五奎、李粉莉已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两起诉讼,请求确认登记在陈琛名下的奥欣投资53.6%股权归属陈五奎、李粉莉所有。目前,解任陈琛董事职务的议案已纳入202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将于6月3日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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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

近日,拓日新能(002218)(002218.SZ)突发实控人家族内讧引发市场关注。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和鑫”)提交临时提案,请求罢免董事陈琛,而提案主体股东正是陈琛的父母陈五奎、李粉莉与弟弟陈嘉豪。实控人家族公开对峙,控制权之争更升级为诉讼交锋。《经济参考报》记者致电公司董秘办询问相关事项,但未收到有效回复。

拓日新能(002218)实际控制人为陈五奎、李粉莉夫妇及其女儿陈琛、儿子陈嘉豪四人。此次发起提案的东方和鑫由陈五奎、李粉莉、陈嘉豪三人全资持有,为公司第二大股东。5月22日,东方和鑫正式提请临时提案,要求解任陈琛董事职务,并补选现任董秘、副总经理龚艳平进入董事会,罢免理由称陈琛常年居住海外,难以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影响董事会决策效率。

在此之前的4月29日董事会上,陈琛已对2026年一季度报告、聘任副总经理、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召开年度股东会等多项议案集中投出反对票和弃权票,并质疑部分议案在合规性、程序完整性和论证充分性方面仍然存在不确定性。面对罢免提案,董事陈琛对解任其董事事项所列理由,不予认可,并认为在股东表决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解任其董事职务不适宜。

5月23日,陈琛以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奥欣投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名义代表奥欣投资提交相关临时提案函,提议解任陈嘉豪与李粉莉的董事职务。但拓日新能(002218)董事会以提案主体资格存疑、材料形式不合规为由,决定不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家族内讧快速从拓日新能(002218)内部蔓延至司法诉讼。5月26日,拓日新能(002218)公告披露,陈五奎、李粉莉已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两起诉讼,一是请求确认登记在陈琛名下的奥欣投资53.6%股权归属陈五奎、李粉莉所有,二是请求判令奥欣投资相关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目前两起诉讼均已受理但尚未开庭,相关股权归属存在不确定性。

在经营承压的关键阶段爆发实控人家族矛盾,或进一步加剧拓日新能(002218)经营与治理压力。拓日新能(002218)2008年登陆A股,是国内较早上市的光伏企业之一,公司2025年出现近十年首次亏损,2026年一季度持续亏损。目前,解任陈琛董事职务的议案已纳入202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将于6月3日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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