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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投资“灰色通道”被全面斩断 对港股市场影响总体可控
2026-05-27 11:30:13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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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旨在全面取缔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2、该方案明确整治对象包括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外证券期货基金机构、协助其展业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非法中介、违法违规发布营销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等。同时,禁止境外机构开展境内营销招揽、开户等服务,切断非法展业路径。 3、两年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提供买入交易、资金转入等服务,仅允许单向卖出及资金转出。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须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彻底终止非法跨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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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证券--

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引发强烈关注。这一政策的出台,源于近年来非法跨境经营乱象的持续蔓延:部分境外券商在未取得境内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向境内投资者提供美股、港股等开户和交易服务,严重扰乱我国资本市场秩序,给投资者合法权益带来潜在风险。

事实上,自2022年底起,中国证监会就启动专项整治,明确富途证券、老虎证券(TIGR)等境外机构相关业务的非法性,依法开展对境外券商非法跨境经营的整治工作,取缔境外券商增量非法业务活动,禁止其招揽境内投资者、发展境内新客户及开立新账户。尽管前期整治取得成效,非法展业势头得到遏制,但2025年6月以来,仍出现了跨境开户“死灰复燃”的情况,部分机构通过变相手段规避监管。《整治方案》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更加全面有力的整治措施,彰显了监管部门“长牙带刺”、严打非法跨境经营活动的坚定决心。

全链条打击非法跨境经营活动

《整治方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的长效机制,通过为期两年的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具体来看,首先是整治对象全面延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从事证券期货基金业务必须依法经批准,境外机构在境内展业也不例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对象包括三类主体:一是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外证券期货基金机构;二是协助其展业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非法中介;三是违法违规发布营销信息、提供引流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此外,相关主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规定的行为,也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实现监管无死角。

其次是全链条打击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以证券经纪业务为主,涵盖营销招揽、开户、交易指令处理、资金划转等关键环节。《整治方案》明确,无论境外机构是否在境内设立经营主体,只要通过网站、App等方式向境内投资者提供上述任一环节服务,均构成非法经营。对此,《整治方案》明确,禁止境外机构开展境内营销招揽、开户等服务,同时禁止境内主体协助境外机构进行网站运营、客户服务等活动,从业务全链条切断非法展业路径。

最后是构建多元协同的整治格局。《整治方案》强化部际联动与央地协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中国证监会牵头统筹,负责建立非法机构名单、开展调查处罚、推进跨境监管协作;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聚焦账户管理与资金流动,严打非法跨境资金渠道;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负责网络信息清理与违法App处置;公安部依法打击相关犯罪行为;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负责非法机构关闭、营业执照吊销等工作,形成全方位整治合力。

两年集中整治期实行“存量单向退出”

为保障市场平稳过渡,《整治方案》设置两年集中整治期,实行“存量单向退出”机制。在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提供买入交易、资金转入等服务,仅允许单向卖出及资金转出;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须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彻底终止非法跨境经营。这一安排既确保非法业务全面取缔,又为投资者妥善处置资产预留充足时间。

市场人士认为,整治工作对维护A股市场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有利于将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逐出内地市场,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引导境内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相关境外监管部门也将同步采取措施,整治境外机构在跨境展业中存在的相关问题。预计经过境内和境外监管部门的共同整治,境外机构在境内合规运营的意识将进一步得到提升,非法跨境展业活动将逐步消减。

此外,投资者可能会有疑问,整治工作是否会切断投资者投资港股等境外市场股票的渠道?市场人士认为,本次整治针对的是境外机构非法跨境展业活动,切断此类非法投资渠道并不会影响现有的合法渠道,投资者仍可以通过港股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及跨境理财通等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同时,《整治方案》采取分阶段停止境内服务的方式引导投资者处理存量账户和资产,并未限制境外机构向位于境外的境内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对香港市场的影响总体可控。

《整治方案》是我国强化金融监管、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整治方案》通过健全长效机制、全链条打击非法活动、跨部门协同发力,既彰显了坚决取缔非法的监管决心,又体现了稳妥清理存量的务实态度。随着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将得到有效遏制,资本市场生态将持续优化。在此过程中,投资者应自觉远离非法跨境投资渠道,通过合法途径参与境外市场交易,共同维护自身权益与金融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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