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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华为公司发表韬(τ)定律与公司业务不存在关联
2026-05-27 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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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雄韬股份发布澄清公告,明确表示与华为公司没有合作关系,华为发布的韬定律与公司业务无关。 2、公司不属于AI算力基础设施核心供应商,且未涉足AI算力核心硬件和服务等领域。 3、公司与华为、字节、英伟达、微软未开展业务合作,短期内也不会合作。 4、氢能业务仍处于商业化早期阶段,2025年氢能板块收入对公司业绩影响很小,公司终止了部分氢能募投项目。 5、固态电池目前处于研发阶段,没有进入量产阶段,未形成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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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及标的
雄韬股份--
英伟达--
微软--
固态电池--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骆民)雄韬股份(002733)披露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未与华为公司存在合作关系,华为公司发布的韬(τ)定律相关概念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属于“AI算力基础设施核心供应商”,对于单个的数据中心或算力中心项目来说,电源系统只占该数据中心或算力中心总投资的5%-10%,属于算力产业链配套支撑环节。公司也不存在AI芯片、AI服务器、算力算力调度平台、算力算法等核心算力基础设施研发、生产与运营业务,未涉足AI算力核心硬件、核心算力服务等领域,公司并非行业定义的AI算力基础设施核心供应商。

截至目前,公司与华为、字节、英伟达(NVDA)微软(MSFT)未开展业务合作。短期内,公司也不会与上述客户开展业务合作。公司的氢能业务仍处于商业化早期阶段,公司2025年氢能板块收入为869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很小。基于当前氢能行业基础设施尚不完善、产业成本偏高、技术快速迭代的行业现状,公司终止了部分氢能募投项目。短期内,氢能业务不会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目前对固态电池(886032)在研发阶段,没有进入量产阶段,未形成销售收入。短期内,固态电池(886032)不会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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