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2026-05-29 17:05:09
来源: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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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银河电子及其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指出公司在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缺陷,相关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也未指出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2、银河电子和张红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银河电子和张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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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

银河电子(002519)(002519.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银河电子(002519)股份有限公司、张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相关情况如下:

2026年3月31日,江苏银河电子(002519)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002519)或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同智机电原法定代表人张红犯单位行贿罪。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在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缺陷。同时,公司相关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也未指出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银河电子(002519)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十九条规定,张红系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银河电子(002519)和张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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