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等 红相股份实控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2026-05-29 23:22:32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红相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杨成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欺诈发行证券案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此前,该公司因在2017年至2022年连续六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约10亿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厦门证监局开出合计超过5000万元的罚单,杨成本人也被处以终身市场禁入。 2、5月29日,红相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成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欺诈发行证券案,被厦门市公安局移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文章提及标的
红相股份--

5月29日,红相股份(300427)(SZ300427,股价9.11元,市值46.33亿元)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成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欺诈发行证券案,被厦门市公安局移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红相股份(300427)因在2017年至2022年连续六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约10亿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厦门证监局开出合计超过5000万元的罚单,杨成本人也被处以终身市场禁入。连续6年年报虚假记载

据厦门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红相股份(300427)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红相股份(300427)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红相股份(300427)对外转让该子公司控股权)、宁夏银变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鼎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涵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多种恶劣方式,虚增营业收入累计约10亿元。

同时,公司还存在欺诈发行的行为。

2018年,红相股份(300427)获核准、2019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约0.6亿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4年至2017年。2020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5.85亿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6年至2019年1—6月。厦门证监局表示,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300427)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300427)发行申请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此外,红相股份(300427)2020年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021年2月,红相股份(300427)终止该事项并撤回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申请,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7年至2020年1—9月。厦门证监局认为,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300427)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公司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厦门证监局做出了严厉的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红相股份(300427)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并处以2513万元罚款。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成被指全面负责红相股份(300427)管理工作,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杨成被给予警告,并合并处以2288万元的罚款。由于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局决定对杨成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意味着其在禁入期间内不得在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5月29日,红相股份(300427)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移送起诉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指出,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成于当日收到了厦门市公安局下发的《移送起诉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证券案一案,以及实际控制人杨成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欺诈发行证券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现将案件正式移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事实上,在移送起诉之前,杨成就已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根据红相股份(300427)2025年7月30日发布的公告,厦门市公安局当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杨成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期限自2025年7月29日起算。

值得一提的是,杨成曾试图通过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来维护投资者权益并稳定市场预期。

根据红相股份(300427)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因面临被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并产生民事赔偿责任的风险,杨成于2024年4月向公司出具了《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承诺》。

在该承诺中,杨成表示若公司因前述违法行为被法院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他自愿使用合法自筹资金,在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公司应承担的金额中,替代公司向权利人承担最高达8000万元的赔偿金额。他明确表示,该笔替代承担的赔偿金作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不再向上市公司追偿。为了确保该承诺的履行,杨成还同意将其持有的红相股份(300427)2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红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履约担保。

一旦其未按约定支付款项,质权人将依法处置该等质押股份,所得资金将直接用于上市公司向投资人承担民事赔偿。

针对此次实控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重大事件,红相股份(300427)在最新公告中称,杨成目前并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任何职务。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依然正常,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每日经济新闻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4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