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费税纳税申报新规施行

2026-06-02 05:10:07
作者:熊彦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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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熊彦莎

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883434)税纳税申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施行,白酒(881273)生产企业须新增填写《白酒(881273)消费(883434)税计算明细表》和《白酒(881273)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专家表示,新规推动信息申报更加规范透明,有效规制关联销售定价,提升白酒(881273)消费(883434)税征管效能。今年以来,啤酒(884189)白酒(881273)消费(883434)税征管规则持续完善,有利于全面归集产销价格与交易数据。

提升白酒类消费税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883434)税暂行条例》,我国白酒(881273)消费(883434)税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即按销售价格的20%计征从价税,同时每500克(或500毫升)收取0.5元从量税。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刘蓉表示,此次新规压实酒企信息报送义务,留存全链条定价数据,从申报源头约束定价操纵行为,有助于堵住避税漏洞。

新规明确,对于销售给关联销售单位的白酒(881273)产品,如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按照出厂价格与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孰高者确定申报计税价格。如尚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按照出厂价格与关联销售单位当月对外销售价格60%孰高者等规定确定申报计税价格。

同时,新规对关联销售信息申报要求严格。《明细表》要求纳税人区分不同销售对象填报,按最小销售单元填报。《报告表》主要采集纳税人所有关联销售单位名称、所在地区、构成关联关系时间等6项信息。

安徽中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李锐认为,白酒(881273)行业定价体系复杂,监管难度较大。上述两张表,要求酒企提供更详尽的销售流向、定价依据,以此精准识别转移定价行为,有利于提升白酒(881273)消费(883434)税征管效能。

实现穿透式监管

专家认为,本次申报新规将规范白酒(881273)产业的定价、交易与盈利,改善行业环境。

从价格制定来看,刘蓉表示,新规依托关联销售信息备案要求,引导产品定价贴合市场公允标准。同时,提升全产业链交易透明度,关联主体、分级售价、产销往来等信息备案留档,税务部门可实现穿透式监管。

从市场影响来看,刘蓉认为,合规运营的头部酒企税负基本平稳,竞争优势持续放大,产品、品牌与运营能力回归市场竞争核心。

“新规从出厂价格申报和关联销售申报双向发力,将长期推动白酒(881273)行业税负公平、平等竞争,有利于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885988)建设。”李锐说。

啤酒(884189)白酒(881273)消费(883434)税新规的改革思路高度统一。”刘蓉认为,两项新规是分品类落地酒类消费(883434)税精细化管理的统筹安排,有利于全面归集生产到流通的价格与交易数据,为征税环节由生产端转向零售端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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