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杭甬吸收合并镇洋发展背后:时隔九年高速资产再登A股

2026-06-05 10:15:05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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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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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
成都高速--

6月1日晚,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委审核后,镇洋发展(603213)(603213)更新了《浙江沪杭甬(HK0576)高速公路(884154)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603213)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注册稿)》。

这是浙江省属国企首单“H并A”的案例,更是自2017年招商公路(001965)吸收合并华北高速上市之后,首个有望登陆A股市场的高速公路(884154)行业公司。

但在方案落地的背后,这场跨市场整合也暴露出AH股定价差异带来的中小股东争议,成为后续同类企业整合需要参考的样本。

首单“H股吸收合并A股”项目

本次交易为浙江省属国企首单“H股吸收合并A股”项目,根据方案,浙江沪杭甬(HK0576)将通过向镇洋发展(603213)全体股东发行A股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603213)。原镇洋发展(603213)股东将按照1:1.0931的比例转换为浙江沪杭甬(HK0576)A股股份。交易完成后,镇洋发展(603213)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浙江沪杭甬(HK0576)作为存续主体,将同时实现A+H两地上市,核心高速资产正式登陆A股市场。

此前A股市场已经持续17年没有新增高速公路(884154)IPO:自2009年7月四川成渝(601107)完成A股发行后,受监管政策导向、行业收费期限不确定性等多重因素影响,再无高速公路(884154)企业通过直接IPO登陆A股;2022年申报IPO的成都高速(HK1785)也于2024年主动撤回申请,成为近十年来唯一尝试直接IPO却最终失败的案例。在此期间,只有招商公路(001965)通过吸收合并华北高速登陆A股,也不是IPO途径。

“这次整合相当于借存量A股平台,帮助优质核心高速资产完成了变相IPO,解决了直接IPO走不通的痛点。”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对于高速公路(884154)这类成熟基建资产来说,通过换股吸收合并存量上市平台回归A股,已经成为当前政策环境下唯一可行的路径,本次过会也为全国同类资产整合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

报告书中显示,本次完成整合搭建A+H双资本平台后,将更好地利用A股市场的估值和流动性优势,为后续新建项目、绿色转型提供低成本融资,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高速公路(884154)运营行业的龙头地位。据公开数据,浙江沪杭甬(HK0576)目前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884154)里程超1900公里,2025年净利润突破53亿元,盈利规模位居国内上市高速企业第一梯队。

值得注意的是,合并报告书中对于吸收合并给浙江沪杭甬(HK0576)带来的好处写了好几页,但给镇洋发展(603213)原有业务带来的好处只有寥寥数行字。

“后面我们会成为沪杭甬的子公司,还是正常经营的。”镇洋发展(603213)证券事务部的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但当记者问及,后续有哪些措施保证镇洋发展(603213)的原有业务依然能够得到充足的资源投入时,工作人员已不太清楚作答。

曾有超三成小股东反对

本次交易闯关成功的背后,AH股长期存在的价差问题曾成为吸收合并的一大障碍。今年3月,镇洋发展(603213)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中有31%的股东对重组方案投出反对票,反对比例远超此前同类型H吸并A项目。

争议的核心直指换股定价。浙江沪杭甬(HK0576)本次A股发行价定为13.50元/股(后因分红调整为13.11元/股),相较于其停牌前H股约7.5元/股(最新价为6.86元/股)的价格溢价约80%。在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增发新股的情况下,定价并不存在第三方询价的环节,这让镇洋发展(603213)的中小股东对换股定价心怀犹疑。在今年3月20日的股东会上,约1150万股中小股东选择了反对重组议案。

不过,对于相关定价,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是认可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600030)核查后明确,该溢价符合A+H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溢价规律,调整后AH溢价率为91.82%,与同行业A+H上市公司平均溢价水平基本一致,整体定价公允合规,市盈率(14.53倍)、市净率(1.75倍)均处于高速公路(884154)行业可比公司估值区间内,具备合理性。

“AH跨市场换股的定价矛盾本来就很难平衡。”前述投行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A股整体估值长期高于H股,浙江沪杭甬(HK0576)作为H股公司,港股估值本身偏低,如果按照A股估值给换股定价,会摊薄H股老股东的利益;如果偏向H股定价,又会损害A股小股东的利益,这次的争议其实是在AH价差长期存在背景下,跨市场整合必然会遇到的问题。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次方案设置了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对定价不满的中小股东可以选择按照约定价格卖出股份,大股东也承诺未来三年内会在股价低于净资产时进行回购增持。

针对选择继续持有股份的原镇洋发展(603213)股东,本次方案还明确了长期收益保障:浙江沪杭甬(HK0576)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每股0.41元,该水平相比镇洋发展(603213)近年的分红水平,以及浙江沪杭甬(HK0576)H股过往分红水平均有所提升。这种明确的最低分红承诺,在同类跨市场吸收合并中并不常见,是针对原镇洋发展(603213)股东专门设置的利益保护条款。

截至目前,本次吸收合并已经通过上交所重组委审核,正待中国证监会注册完成后正式实施。本次交易出现的各种问题,为后续同类AH跨市场整合提供了样本,如何更好地平衡两地股东利益、完善中小股东保护机制,仍是未来同类项目需要优化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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