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陶能源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员工股权激励实施合规性等事项

2026-06-05 21:41:27
来源: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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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及标的
国泰君安国际--
招商证券--
固态电池--
先进制造--
储能--
软件开发--

6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10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清陶能源(850101)补充说明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是否合法合规等。据港交所4月8日披露,清陶能源(850101)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国泰君安(HK1788)融资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HK6099)(香港)有限公司为其联席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清陶能源(850101)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1)就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就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3)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对控制权的影响,上市前后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4)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进一步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5)你公司现存及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况。

二、请说明:(1)你公司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情况;(2)你公司备案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一步说明你公司所涉跨境业务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3)你公司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公司业务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4)你公司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取得的业务资质许可情况;(5)你公司未决诉讼的具体情况,相关情况是否可能会对你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可能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相关未决诉讼是否已充分披露。

三、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招股书显示,清陶能源(850101)固态电池(886032)产业化及商业化的领跑者,拥有先进的固态电池(886032)技术和强大的固态电池(886032)产品研发与交付能力。公司专注于研发、制造及销售应用于电动汽车及储能(885921)系统场景的固液混合电池及全固态电池(886032)

清陶能源(850101)的创新能力建立在公司覆盖材料、电化学、电气工程、先进制造(883433)软件开发(881272)的全栈式研发团队基础上。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公司是业内持有固态电池(886032)技术专利组合最广泛的企业之一。公司已经将公司的技术能力转化为动力与储能(885921)系统两大市场的商业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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