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松科技拟定增不超7.84亿

2026-06-08 16:46:21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证券公司--
瑞松科技--
广发证券--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8日讯瑞松科技(688090)6月6日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399975)、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399975)、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2,237.01万股的30%,即不超过3,671.10万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446.9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至预案签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对构成关联交易的认购对象,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同时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预案公告日,孙志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圣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048,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7%,其中孙志强持有29,293,692股无限售股,占比23.94%,孙圣杰持有1,754,940股无限售股,占比1.43%。孙志强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6年4月29日,孙志强与上海交享越渤源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渤源稳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孙志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6,130,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本次权益变动后,孙志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圣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91.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上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假设不考虑前述权益变动,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3,671.1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变更为15,908.11万股,孙志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圣杰合计持股比例将变更为19.52%。假设前述权益变动实施完毕,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3,671.1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变更为15,908.11万股,孙志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圣杰合计持股比例将变更为15.66%。因此,无论前述权益变动是否实施完毕,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孙志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瑞松科技(688090)同日披露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称,2023年5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对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22号),针对公司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差错导致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对公司及时任财务负责人郑德伦予以监管警示。

2024年2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志强、郑德伦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13号),指出公司在财务会计核算、项目合同管理、研发内控制度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对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孙志强、时任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郑德伦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瑞松科技(688090)4月30日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称,2026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和上海交享越渤源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渤源稳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30,740股转让给渤源稳健1号基金,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1%,转让价格为55.27元/股,协议转让对价为338,845,999.80元。

瑞松科技(688090)于2020年2月17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1684.01万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27.55元/股。

瑞松科技(68809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000776)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国威、夏晓辉。2022年3月9日,瑞松科技(688090)盘中破发,最低报27.37元。

瑞松科技(68809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6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6亿元。瑞松科技(688090)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3083.80万元。瑞松科技(688090)于2020年2月11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75亿元,分别用于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借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瑞松科技(68809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总额为5807.18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广发证券(000776)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4550.28万元。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