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300331)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及持股5%以上股东虞樟星与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和德商学荟增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298.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4%)无限售条件股份转让给和德商学荟基金。转让价格为41.84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5.43亿元(含税)。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林森持股比例降至13.77%,虞樟星持股比例降至4.97%,和德商学荟基金持股比例为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