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构财报、募资挪用等多项问题,ST司特多名高管被警示

2026-06-10 15: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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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及标的
ST司特--
化肥--
铁矿石--

近日,据安徽证监局公开披露处罚信息,因违规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等多项违规行为,ST司特(002538)002538)时任董事长金国清、时任总经理金政辉、时任财务总监方君及时任董事李刚被出具警示函。具体如下:

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违规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6年至2019年期间司尔特违规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计115,311,669元,违规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失33,014,648.18元、导致关联方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6,806,312.12元。

二、向关联方违规拆借资金且信息披露不准确。司尔特子公司安徽省鑫宏大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大健康)托管宣城东晨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晨健康)期间,司尔特时任董事长金国清隐瞒其持有东晨健康股份情况,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鑫宏大健康以托管名义向东晨健康提供借款,导致关联方东晨健康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1亿元,目前仍有3200万元未归还。

三、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司尔特因虚构工程建设项目、收入成本等导致上市公司2024年及部分以前年度收入、成本、固定资产等数据不准确,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四、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不完善。司尔特存在重大事项审议决策程序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与时任董事李刚的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等行为。

安徽证监局指出,司尔特时任董事长金国清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时任总经理金政辉对违规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事项、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事项以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时任财务总监方君对违规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事项、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时任董事李刚对司尔特与其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事项负有主要责任。上述人员未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金国清、金政辉、方君、李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磷复肥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现代化高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拥有安徽宁国、宣州、亳州化肥(885967)生产基地与宣州马尾山硫铁矿山等资源,形成了从原料开采到肥料生产的产业布局。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2条;开庭公告33条,立案信息2条。

2025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6.62亿元,同比增长8.87%;归母净利润1.65亿元,同比下降47.06%;扣非净利润1.57亿元,同比下降46.45%。

司尔特此前披露公告称,公司股票自3月3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司尔特”变更为“ST司特(002538)”。

公告显示,3月27日,司尔特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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