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多家上市公司调整定增计划
6月以来,A股市场已有近15家上市公司发布定增调整公告,发行价格从之前的“固定价格”转为与市价挂钩的“浮动定价”模式,同时,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统一调整为“发行期首日”。
多家公司密集发布定增调整公告
6月10日,蓝丰生化(002513)发布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将定价基准日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原定的3.1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公告明确表示,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除定价机制外,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980万元)和发行数量(不超过11000万股)均保持不变,调整不构成重大变化,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日,百通能源(001376)、科华控股(603161)也发布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6月以来,金煤科技(600844)、吉峰科技(300022)、国际实业(000159)、望变电气(603191)、香山股份(002870)、创力集团(603012)等近15家上市公司均发布了类似公告。
压缩套利空间 再融资市场化提速
2026年以来,证监会反复强调“优化再融资审核注册机制”“引导资金精准流向实体经济”与“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今年3月,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定调,明确要求完善锁价定增机制、加强全流程监管,对“忽悠式”再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惩。
据北京泓堃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创始人胡妃长透露,自2025年起,沪深交易所就已针对董事会预先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锁价定增项目悄然收紧,将“发行对象最低认购承诺是否与募资总额相匹配”列为核心审核关注点。
胡妃长认为,过去在锁价机制下,从董事会预案到正式发行往往间隔数月,这期间若股价大涨,锁定价与市价之间就会撕开巨大的套利口子,严重损害市场公平;若股价下跌,巨大的价差又会诱发“忽悠式”融资,部分认购方极易临阵退缩导致发行失败。针对这种锁定价差带来的套利不公与履约风险,监管层果断出手,以市价发行直击痛点,彻底压缩套利空间,同时强制要求在批文有效期内必须完成认购,并严惩募集资金乱用,从源头斩断套利与违约的退路,让再融资真正回归服务实体的本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