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终止资产重组 新奥能源私有化及H股上市折戟

2026-06-15 14:46:03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新奥股份决定终止通过全资子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并以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的计划。自首次向香港联交所提交H股介绍上市申请以来已接近1年,但截至2026年6月12日,本次交易尚未达成全部生效先决条件。 2、同时,新奥股份披露了关于计划增持控股子公司股份的自愿性公告,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在符合适用法规的情况下增持控股子公司新奥能源的股份。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文章提及标的
新奥能源--
新奥股份--
中金公司--
能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5日讯新奥股份(600803)(600803)披露公告,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及H股介绍上市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HK2688)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以下简称“新奥能源(HK2688)”)并以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3月26日,新奥股份(600803)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新奥股份(600803)拟以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850101)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新能香港”)作为要约人,在先决条件达成后,向计划股东提出私有化新奥能源(HK2688)的方案,并向新奥能源(HK2688)购股权持有人提出购股权要约,该私有化方案将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实施。中金公司(601995)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新奥股份(600803)表示,本次交易自筹划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公司首次向香港联交所提交H股介绍上市申请以来已接近1年,但截至2026年6月12日,本次交易尚未达成全部生效先决条件,即未就上市取得或完成中国证监会及相关其他有关机构所需的批准或备案、未获得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原则上批准上市,上述所有先决条件达成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与此同时,在本次交易筹划和推进期间,公司需要遵守适用规则项下的相关限制性规定,对公司的营运和管理安排造成一定限制。结合上述背景和宏观环境、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多重因素的综合考量,并始终秉承维护股东利益、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公司将不再延期推进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相应失效和终止。

新奥股份(600803)同时披露了关于计划增持控股子公司股份的自愿性公告,基于公司战略和长期发展考虑,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在符合适用法规的情况下增持控股子公司新奥能源(HK2688)的股份,增持股份的价格、时点及具体数量,将视市场情况而定。截至公告披露日,新能香港持有新奥能源(HK2688)387,768,034股股份。截至2026年5月31日,新奥能源(HK2688)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31,839,264股,新能香港持有的新奥能源(HK2688)387,768,034股股份约占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4.26%。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