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索赔】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纠纷 国晟科技收警示函 维权征集启动

2026-06-16 09:54:09
来源:财闻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国晟科技--

近日,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晟科技(603778))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君、高飞、张昆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10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国晟科技(603778)与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184.62万元。2026年4月24日国晟科技(603778)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时,已获悉该笔诉讼情况,但未包含在内,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该笔诉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超过10%,公司迟至2026年5月22日才进行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国晟科技(603778)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吴君作为公司董事长、高飞作为公司总经理、张昆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国晟科技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5月21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6年5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索赔相关咨询

客服电话:952555

工作时间:9:00-11:3013:00-17:30

『浙江法治报投资的财闻传媒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专业维权平台,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提供金融、证券、法律等多元化服务。』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