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6月16日,金陵饭店(601007)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亚太商务楼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601007)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陵公司)负责建设与运营,上市公司持有新金陵公司51%股权,为控股股东,按企业会计准则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日报网讯6月16日,金陵饭店(601007)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亚太商务楼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601007)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陵公司)负责建设与运营,上市公司持有新金陵公司51%股权,为控股股东,按企业会计准则纳入合并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