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子公司逾期贷款诉讼案达成庭前调解

2026-06-18 1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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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新亚制程子公司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因委托贷款逾期引发的合同纠纷诉讼已完成庭前调解,涉案总金额约1.53亿元。 2、根据调解协议,浙江新亚中宁需在协议签订180日内结清本金、利息、罚息、律师费及诉讼费合计约1.49亿元。 3、除需承担本诉讼相关的诉讼费用外,公司未新增其他支付义务或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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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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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五强)6月17日晚,新亚制程(002388)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850101)有限公司因委托贷款逾期引发的合同纠纷诉讼已完成庭前调解,涉案总金额约1.53亿元。

公告显示,新亚中宁此前存在委托贷款到期未清偿情形,该笔贷款初始本金2.4亿元,2026年4月已归还本金1亿元,剩余未偿还本金1.38亿元。债权人衢州智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此提起诉讼,主张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并要求处置质押股权、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并取得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根据约定,浙江新亚中宁需在协议签订180日内结清本金、利息、罚息、律师费及诉讼费合计约1.49亿元。目前浙江新亚中宁已按调解书要求,支付利息、罚息、律师费、诉讼费共计1067.76万元。

根据衢州产投向新亚中宁出具的《通知函》,原债权人衢州产投已将全部债权及附属担保权利转让给浙江浙商信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亚中宁与浙商信安签署全新还款协议,1.38亿元本金还款日延长至2028年6月11日,期间按月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如届时债务人申请,经债权人同意还款期限可再顺延一年至2029年6月11日,同时允许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新亚制程(002388)表示,本次诉讼系因子公司债务逾期事项引发,已经法院调解结案。根据调解协议,除需承担本诉讼相关的诉讼费用(向原告支付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外,公司未新增其他支付义务或赔偿责任。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实际执行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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